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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镇老旧小区怎么申请改造? 你需要了解这些内容

宜宾发布 2021-03-23




日前,宜宾召开2020年上半年宜宾市城市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工作推进现场会。

会议要求严格按照规划,聚焦民生短板,全力抓好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完成新增中央投资领域的市政设施、道路建设、供水供气、污水垃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入库238个,总投资318亿元。目前,全市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储备坚实、保障有力、推进有序,呈现多点开花的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城市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工作现场,继省住建局制定了《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并正式印发后,我市也出台了《宜宾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指导各区(县)有序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哪些可以改?怎么改?哪里改?《指导手册》给出了明确答案:

哪些可以改?——


根据《指导手册》,城镇老旧小区应为县域(城关镇)建成年代久远、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社区服务能力不足、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散居楼栋)。


怎么改?——

《指导手册》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将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基础类:为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小区内以及红线外与小区直接联系的水电路气信等设施改造、小区及周边照明、安防、消防、绿化、生活垃圾分类等设施的改造; 完善类:增设无障碍、适老、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物业用户、电瓶车集中停放点、停车泊位以及充电设施等改造、节能改造等;

 提升类:配建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设施和防疫防灾应急管理、智慧管理设施等。




哪里改?——



《指导手册》明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引导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成立小区自治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或其他形式自治组织等),鼓励同步建立基层党组织。由小区自治组织负责征集、整理改造诉求、初步拟定改造内容清单;申请改造的项目按照“有条件申报、竞争性入围”的原则,由社区配合小区自治组织对改造意愿进行征集(同意改造的业主数达小区业主总人数的2/3以上,经社区组织公示后,由小区自治组织书面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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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丨宜宾日报

图文编辑丨牟曦
责任编辑丨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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