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制品入药,你怎么看?
野生动物保护法实现27年来首次大修,支持野生动物制品入药。
不少动物保护人士担忧,“这会不会刺激市场需求,打开规模化使用的闸门?”
而中医药研究结论则认为,“野生动物的原料被替代,导致中药药力和作用下降。”
文 ▏南方周末记者 马肃平 实习生 林斯嘉
“这不是一个保护野生动物的时代。”2016年7月2日,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它基金”)执行秘书长张小海,在朋友圈感叹。
几小时前,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保法”)刚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实现27年来首次大修。
在野生动物制品能否入药的问题上,新法规定: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可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而此前征求意见的中医药法(草案)则提出,“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支持开展珍贵、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繁育及其相关研究”。
两部法律相互呼应,为野生动物入药留出了法律通道。“这会不会刺激市场需求,打开规模化使用的闸门?”和张小海一样,不少动物保护及科学界人士担忧。
“野生动物能否入药,是修法中争议最激烈的话题。”在修法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承认。不过,他同时也抛出了中医药研究的结论,“野生动物的原料被替代,导致中药药力和作用下降。如果以后野生动物的原料都被替代了,中药可能就没用了。”
犀牛角、虎骨、麝香、牛黄、熊胆粉……当中医遭遇日益枯竭的药用动物资源,是保护动物,还是继续治病救人?这正成一道必解的难题。
若非1993年那一纸禁令,陈恕(化名)的虎饲养场或许会有一个不错的“钱”景。而如今,价值过亿的财富——成年虎尸却只能在冷库中沉睡,成了养殖场的沉重负担。
1993年5月29日,国内野生虎不足100只的状况,让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国内“虎骨的一切贸易活动”全部被叫停。原卫生部在《中国药典》中删除了虎骨的药用标准,与虎骨有关的所有中药成药也全部停产。
此前,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格禁止虎产品的国际贸易。
“一下就被打懵了。”陈恕说。原本,养殖场曾憧憬,当老虎种群繁殖到一定数量后,考虑将正常死亡的老虎入药。眼看克服了人工繁育的技术难题,老虎一天天多了起来,但还没来得及高兴,就遭遇了当头一棒。
政策之变,让饲养场“骑虎难下”。三岁的老虎一天就要吃八公斤肉,一年下来,一只老虎光伙食费就要好几万。养虎资金的巨大缺口,让饲养场不得不减少喂食量,改吃比牛肉更便宜的鸡肉。一位动保人士透露,一些饲养场甚至喂食老虎不喜欢吃的鸡架、鸡头,威武雄壮的“山大王”严重营养不良,被养成了骨瘦如柴的“病猫”。
延续至今的虎制品贸易禁令,让自然死亡的成年死虎一文不值。这些年,陈恕所在的饲养场从未停止游说重开虎贸易禁令的工作。他每年花费上百万元的维护费,将老虎的尸骨冷冻,只为潜在财富“变现”的那一天。
“这算是一场危险的豪赌吧。”陈恕期盼着有朝一日,这些死虎能光明正大地“走”出冷库。
“养虎为患”的生存压力背后,是野生动物药源的频频告急,这迫使国家对涉及濒危、珍稀动物的中药材收紧管理。
1987年,国务院颁布《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涉及14种濒危、珍稀动物药材。其中,虎骨、豹骨、犀牛角等4种涉及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被禁止采猎,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鹿茸(马鹿)、麝香、熊胆、穿山甲、蛤蟆油、金钱白花蛇、乌梢蛇等10种涉及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被要求限制使用;羚羊、蛇类等涉中药功效动物严格管理、加强保护。
正因为此,《本草纲目》中收载了461种动物药,而在《中国药典》中,这一数字锐减至约50种。
不过在中医药界,恢复部分名贵动物入药的呼吁从未停止。
“正常死亡的人工养殖东北虎,是否可以考虑虎骨入药?”中国工程院院士、中药药理学家李连达从药用需求角度,策应野生动物入药——虎骨在接骨续筋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年治疗骨质疏松、类风湿关节炎,这些以虎骨为原料的中成药优秀品种,现在几乎全部停滞。”
李连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虽然动物药的应用范围不像植物药那么广,但已有两千多年历史,有些甚至是治疗危急重症不可替代的药物。例如熊胆汁,被用于传染病,心、脑、肝、肾及肿瘤等疾病的治疗,制成了一百五十余种中成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更是将恢复名贵动物入药,提到了“中药存亡”的高度,“我国早期取消了部分药用动物的养殖和入药,导致许多传统名方名药的失传与失真。如果再不保护好,麝香、熊胆粉、牛黄等名药将被全面歼灭,中药将名存实亡。”
有需求,却少供应或无供应,中医药界将目光转向人工繁育。
“动物入药的开发利用,和动物保护并不矛盾。”李连达强调,野保法的对象是“野生动物”,不应与人工繁育混为一谈。合理的开发利用,可以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野生梅花鹿是珍稀濒危动物,只准保护,不准食用或药用。但国内人工繁育的梅花鹿已增至上万头,“既能造福患者,又有利于特种经济发展,还能防止品种灭绝,为什么不能有控制地合理利用?”在李连达看来,国外那种“谁都不能动”的“消极保护”模式,反倒收效甚微,灭绝的品种逐年增加。
不过,动保界和科学界坚持认为,寻求珍稀天然动物药的替代品,才是解决动物药源匮乏的最好途径,“既然已经有了人工替代品,为何还要用野生动物入药?”
今年1月,“人工麝香研制及其产业化”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760家企业生产销售含麝香的中成药433种,其中431种已完全用人工麝香替代。据测算,人工麝香启用后,相当于少猎杀2600万头天然麝。
“99%的替代率,绝非一蹴而就。”项目完成人之一的严崇萍回忆,虽然人工麝香各方面成绩优秀,且经过权威论证,但1994年被确立为中药一类新药时,许多中医界的“老法师”受制于长期形成的观念,一时难以接受。
此后20年,麝资源日渐稀缺。人工麝香生产工艺不断改进,效果经受住了越来越多检验,如今已成为六神丸、安宫牛黄丸、麝香保心丸等多种国宝级中成药的重要原料。
不过时至今日,中医界的主流观点依然认为,大部分天然动物药的替代品还未取得突破。“有天然的尽量用天然的,这个观点要坚持。”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周超凡说。
目前,天然动物药的替代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使用天然的相近动物替代,比如处方中含有犀牛角的中成药,往往以水牛角替代。另一种方法,则是通过人工合成的非天然产品替代。
“不管是相近替代还是人工合成,共同的问题是无法达到等效。”周超凡以治疗血液系统疾病的犀角地黄汤为例,由于犀角被禁止入药,原本由犀角、丹皮、地黄组成的方子,由水牛角加十倍剂量代替。“动物试验显示,有一定效果,但等效做不到。只能说聊胜于无。”
李连达则以熊胆为例,天然熊胆的成分有五大类,其中包括胆酸类,而人工熊胆的成分“熊去氧胆酸”只是胆酸类中的一种,无法完全替代天然熊胆的药效。
事实上,德国的熊去氧胆酸胶囊(优思弗)和意大利的牛磺熊去氧胆酸胶囊(滔罗特)已在中国上市,年销售额达数十亿美元。
让李连达不解的是,2004年,国家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删除了“熊胆胶囊”,却将德国的“熊去氧胆酸胶囊”补入《国家医保目录》。日本用我国古方生产的救心丹,含有熊胆、麝香、牛黄、蟾蜍等珍稀中药,可以在全球畅销无阻,销售额达百亿元;而我国生产的同类药,不但外销被禁,国内销售也受阻。
“洋中药进入中国无人反对,国产同类中药却遭遇四面楚歌,这是什么道理?”李连达质疑,动保机构反对野生动物入药的背后,还有“别的东西”。
类似观点,在中医药界有不少拥趸。中国社科院重大调研项目“中医药事业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就认为,中药和西药存在竞争关系,“中医药的发展,妨碍到了西药的利益。”
“中医药界的一些观点,误导了公众甚至官员。”世界动物保护协会资深科学顾问孙全辉说,恰恰是少数几种濒危野生动物入药,毁坏了中药在国际上的名誉,阻碍了中医更好地走向世界。
中医药界和动保组织的针锋相对,凸显出中药产业和动保规则之间的矛盾。
2008年,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孟智斌曾对112种常用中药材野生资源状况做过初步统计,其中22%已列入濒危物种名录,濒危的达51%。药用动物中,濒危物种的比例更是高达30%。
“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对野外种群保护的贡献非常小。”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中国项目部主任解焱指出。黑熊、东北虎、丹顶鹤都是人工繁育的“明星物种”,但研究表明,这些物种的野外种群数量仍在持续下降。
动保专家担忧,国内野生动物入药的强烈需求,将刺激市场消费,助长对野外濒危物种的偷猎。
在长白山科学院研究员朴正吉的记忆中,小时候,常能看见成群的黑熊集中出没。不过,从1980年代中后期起,关于野生黑熊的温馨场面几乎消失了。
朴正吉从1977年就在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学研究。他所在团队的一项研究显示:1986年至2015年,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内的黑熊数量下降了90%。
“这段时间正是养熊业快速发展、活熊取胆兴起的时期。”他说,熊胆的价格被炒到每克一百多元,渐长的需求加上利益驱使,捕杀盗猎开始增多,而这正是导致野外种群数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工圈养种群的野化并不容易。朴正吉团队曾野放过5头饲养的黑熊,但野外种群根本不接受,“基本已被自然淘汰,只能去居民区找食”。
目前,黑熊的人工养殖技术已经相对稳定,但国内黑熊野生种群至多不超过2万头。2012年,亚洲黑熊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易危”一类。
更让动保专家担忧的,是中医药界“先开发后保护”的观念——对已经濒危的物种,设置大量的研究和人工养殖项目极力挽救;而对目前资源仍较丰富、仍被大量利用的物种,很少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其陷于濒危境地。
最讽刺的例子,莫过于高鼻羚羊的濒危化过程。1988年,中国将高鼻羚羊列为趋于灭绝的国家Ⅰ级保护珍稀动物,但当时的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仍有100万头以上。世界自然基金会呼吁中医药剂师用羚羊角取代犀牛角。不过到了1995年,世界自然基金会就不得不停止这一宣传,因为此时,高鼻羚羊的全部种群都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它们自己也成了濒危动物。
“2000年,全球高鼻羚羊野外数量接近十八万头,2002年锐减到5万头。”剑桥大学、英国帝国学院等机构在《自然》杂志公布了联合统计数据。数量锐减的原因,是中国与俄罗斯边界贸易开放后,俄罗斯的偷猎者为供应传统中药的需求,大肆捕杀高鼻羚羊。
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康蔼黎也做过统计,2000-2002年间,国内公开报道中,查获的高鼻羚羊角走私量来自于至少14867头被杀的高鼻羚羊。这意味着,这两年内消失的高鼻羚羊,至少有10%在中国被查获,而未被查获的走私量或远逾此数。
“如果这种倾向持续下去,中药涉及的濒危物种的继续增加将不可避免。”孟智斌警告。
新版野保法已一锤定音,颇为失望的动保界,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名录”的修订。
野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凭人工繁育许可证,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
此外,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动物人工种群,一旦野外种群保护情况良好,可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
“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种群,今后可能会被当作家畜、农场动物来管理。”尽管期待“名录”朝着公益化方向严格管理,但联想到中医药法草案中“支持开展珍贵、濒危药用野生动物的繁育”的说法,张小海并不乐观。
他分析,中医药产业要发展,国粹需要传承,共同的诉求会让产业界和政府主管部门结成联盟。产业界经济实力雄厚,主管部门掌握政府资源,“产业界的声音很可能会被放大”。
按照规定,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药企,需在产品盒上张贴由林业部统一颁布的《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
部门之间的利益争执,也为名录修订带来变数。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人动议修订野保法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但“部门间的权力之争,或者说野生动物的权属之争,扼杀了修法需求”。
在我国,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分归林业部和农业部主管,一些野生动物很难区分究竟是陆生还是水生。“你说这是陆生,我说这是水生,两家争执不下怎么办?只能放下。”
上述人士曾提议,农业部和林业部各自提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交由中间机构裁定,并建议专门成立一个野生动物主管部门,避免争执。不过最终,建议无一被采纳,“法律的修改意味着权力的再分配,说到底,还是一些部门不愿意放权”。
在世界自然基金会高级总监、首席研究员范志勇看来,《野保法》属于资源法范畴,因此,利用的问题无法避免。世界自然基金会也始终提倡,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将对野外种群的影响降至最低。
“所有的决定,都应该基于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范志勇认为,如果把生物多样性保护放在首位,人类就应该适当让步。“一点放弃都不愿做,人类和所有野生动物是否都会完蛋?”
(视觉:吴靖)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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