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8年房地产发展“小目标”: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0%左右
1月19日,从2018年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海南对房地产发展提出“一增一降”的工作目标,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约10% ,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0%左右,逐步保持合理销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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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负责人表示,这里的“一增一降”体现了落实党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及省委书记刘赐贵“海南绝不做房地产加工厂”的指示要求。 2018年,海南将从三个方面着手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要继续深化“两个暂停”政策。除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外,下达2018年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时,实行总量控制,有序开发,优化布局,提升品质;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好存量住宅用地的处置工作。坚决落实住建部要求,继续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18年起每年下达租赁型住宅建设计划时,都要明确租售比例。同时,各市县要按照省政府要求,抓紧完成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
二是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满足本地居民多元化、多层次住房需求。要坚持本省居民基本性需求由政府来保障,投资性需求靠制度来限制,省外享受性需求由市场来调节的原则,省住建厅将加快制定下发完善本地居民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的相关文件及配套政策,各市县要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各市县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成交量过大、价格上涨过快的市县,要适时出台更加严格的调控措施;要坚决遏制各类投机投资炒作行为,稳定市场预期,防止大起大落;要严格执行商品住宅价格备案管理,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构建完整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限制阻挠或变相拒绝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