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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从微信相识同居到杀人抛尸!金华市检察长出庭指控这起犯罪——

金华检察 浙江检察 2021-04-28


她,怎么都想不到

昔日情意缠绵的“枕边人”

只因压制不住内心的猜疑

竟会心生恶意动手杀人



5月28日上午10点半,一起故意杀人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汤海庆院长)

毛建岳检察长


此案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建岳出庭支持公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海庆担任审判长。



胡某某——本案被告人

有一名曾举办过地方婚俗的妻子,且育有一子,后其妻子离开胡某某。

周某某——本案被害人

在老家有丈夫。


被告人胡某某与被害人周某某为同居关系。


案件经过

   2017年10月

被告人胡某某在老家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与周某某加为微信好友,经过聊天相互认识。👇

2018年2月

被告人胡某某约被害人周某某来到了永康,两人在胡某某家中开始同居生活。


👇

2018年8月13日早上

胡某某因怀疑周某某有外遇,与周某某发生争吵并动手。后胡某某抓住被害人周某某的头发撞击地面,用电线绕其颈部四周并打结,接着把周某某装入塑料袋、编织袋内,用绳子捆绑住袋口,将尸体抛至小竹林里。


经公安机关认定

周某某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


(庭审现场)


在庭审中, 审判长汤海庆 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在听取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法庭休庭进行评议。

 

此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依法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胡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

 



 检察长毛建岳在起诉书最后强


莫作恶,作恶必被抓!


被告人、被害人之间非法同居关系是引发本案悲剧的根源, 采用简单、粗暴、极端的方式解决冲突,是引发本案悲剧的直接原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胡某某最终认罪服法。被告人胡某某的经历,再次警示所有人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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