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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在行动】涉恶or涉黑?“较真”检察官1000页报告 6万字起诉书 8天出庭指控!

浙江检察 2021-04-28


5月20日至5月29日,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连续8天出庭支持公诉丁雄兵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州市公安机关侦办的首起涉黑系列案件。吴兴区检察院指控:丁雄兵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6项罪名。

吴兴区检察院指控:

2016年3月以来,被告人丁雄兵利用其早期混迹社会的影响力,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未成年人,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吴某某、邱某某、张某、李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套路贷”犯罪活动,强立债权,强索债务,以小额贷款为名行暴力催收之实,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实施非法拘禁7起、寻衅滋事19起、敲诈勒索42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2018年5月,获知公安机关抓获丁雄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后,吴兴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戴立新为组长的专案组。经过提前介入,仔细查阅案件事实后,办案组敏感地意识到丁雄兵等人非法攫取经济利益,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遂引导公安机关紧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继续深入侦查。

在审查起诉期间,办案组撰写了多份详细的退查提纲,引导侦查、召开会议研讨。最终,侦查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的引导,补充侦查了大量证据,于今年1月24日,将该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吴兴区检察院补充移送起诉,补充移送犯罪嫌疑人1名,新增犯罪事实21起。

今年3月,吴兴区检察院专案组完成了1000多页的审查报告,6万余字的起诉书,并移送法院起诉。目前,该部分案件已审理结束,法院将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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