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浙江检察正在行动中——

浙江检察 2021-04-28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司法公正公信的重要举措。今年最高检的两会工作报告,专门提出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工作内容。张军检察长在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着重强调,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重视,是现代司法文明的体现。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浙江检察机关正在行动!自今年7月起至2020年1月,浙江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两部分:


一、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阻碍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情况,重点对五个项目进行依法监督:


1.关于律师会见权、通信权

随意扩大不准律师会见的案件范围、变相要求律师提供法律规定以外的证件材料等限制,阻碍、侵害、剥夺律师会见权、通信权等情形。

2.关于律师阅卷权

对于律师提出的正当阅卷要求,未及时安排阅卷,且未说明理由;对于律师提出的合理阅卷次数和时间进行不当限制;对于律师复印案卷材料收取过高费用等情形。

3.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

对于律师收集、调取证据的申请不能及时作出决定等情形。

4.关于律师人身权利

对律师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律师被非法关押、扣押、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未能提供有效保护等情形。

5.其他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情形


二、对检察机关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进行依法监督,重点关注以下三项内容:


1.关于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律师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的专用绿色通道、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专用窗口;在案管大厅设置功能齐备的专门阅卷室、独立的律师接待室。


2.关于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

探索推动看守所等监管机关建立网上预约或者手机APP预约,方便律师及时掌握看守所的地址和电话,方便律师查询、预约,解决律师会见预约排队等问题,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3.关于为律师阅卷等提供便利

对于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形,检察机关应及时告知律师阅卷。对于案件的进展情况,比如是否刑事拘留、是否批准(决定)逮捕、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是否提起公诉等及时通知律师。


据悉,本次专项活动将采取阅卷、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督导,并实行月度通报制度,对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等情况和问题予以通报。从月报统计表上看,对检察院、公安、法院、国家安全部门可能存在不受理回避要求或复议申请、不受理答复强制措施变更解除的申请、未告知涉嫌罪名和有关情况、不允许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限制律师收集核实调取证据材料等14项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形,都予以详细列明,并设置填选监督案件处于办理中还是办结两个选项,办结是采取通知纠正还是检察建议的方式,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客观,监督效果明显。

文案 | 韦  佳






●王昌荣带队到省检察院调研 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华锋提起公诉、对陈勇决定逮捕

●【走进浙检十大检察部】第九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丽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康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请为我转身!首届平安浙江“三微”比赛 检察这两部作品等你一票!(附在线视频)

●浙江省检察机关第四批员额检察官遴选笔试今天开考

●学思践悟 | 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交流学习体会和调研成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