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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律的盛宴 | 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在余杭召开!检察论坛亮点纷呈——

浙江检察 2021-04-28

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

11月23日—24日,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在杭州召开。大会由浙江大学、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共同主办,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公安厅支持,邀请国内外专家探讨数字经济、网络安全、法律科技等领域的前沿问题。

贾宇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在23日上午的开幕式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发表致辞,对论坛的举办表示诚挚祝贺,对各位新老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数字经济时代,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与互联网企业精英以历史与时代的视角,总结经验、思考未来,努力探索和科学谋划数字经济时代法律创新的理念、制度与路径。这既是我们举办本论坛的初衷,也是本次论坛的意义所在。


贾宇指出,浙江是数字经济强省,浙江检察机关紧扣省委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突出互联网领域治理,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浙江检察机关的探索为全国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解决方案,突显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在数字经济发展大局中的职责使命和角色担当。新时代,浙江检察机关将主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定地做数字经济的法治守护者、参与者和建设者。


贾宇表示,面对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强劲势头及与之伴随的各种风险挑战,我们要敏锐把握和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法治新需求,多维发力、相向而行,共同助力数字经济循法而治、向善而治,为数字经济的“中国之治”增添法治元素、贡献法治力量!


关于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创新,贾宇提出:实现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创新,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协同治理的能力,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法治空间,营造出规范有序、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法治体系建设,有效破解网络黑灰产的法律规制、数据财产的确权、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数字经济司法难题,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良法善治;加快构建与数字经济法治体系相适应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数字经济法治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智力支撑。


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检察论坛

24日,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检察论坛在杭州市余杭区梦栖小镇举行。本次论坛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大学、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主办,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杭州良渚新城管理委员会承办。

别眨眼!戳视频↓ 带你快闪到大会现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忠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王敏远;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余伟民等出席检察论坛并致辞。一批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浙江大学、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等支持单位的代表,以及各市县检察院相关代表等百余人参加论坛。

李忠誉

王敏远

余伟民

王祺国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致开幕辞,他表示浙江省检察院紧扣省委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突出互联网领域治理和信息化成果运用。与此同时,我们仍然面临着对信息化各种深层次挑战缺乏认识的问题,仍然面临着信息化能力欠缺,不熟悉、不适应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各种变化的问题。


本次论坛的目的是:围绕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推进网络综合治理切入口、发力点,打造推进网络新“枫桥经验”的检察版;围绕“四大检察”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整体监督观,深入研究互联网法律适用问题,深化法律监督、促进法律在数字经济领域统一正确实施;围绕事实证据经得起检验,深入研究数字经济发展对诉讼理念、证据规则、司法制度的影响,努力构建新型证据审查固定模式,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地生根。

开幕式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戴红霞发布2019年度浙江省互联网十大检察案例。随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黄曙宣布论文获奖名单。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检察日报社党委委员、《人民检察》社长徐建波,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敏远,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余伟民,余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娟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

此次检察论坛以“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创新”为主题,分为主旨演讲和专题研讨两大环节。与会专家、代表深入探讨了检察环节办理互联网犯罪案件的现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分享了解决问题的积极对策,为互联网领域检察办案和检察理论研究提供了指导。

主旨演讲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卢建平

《反不正当竞争视野中的网络谣言治理》

作为社会生活反映的法律以及适用的法律意见政策,必须以时俱进,对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的网络谣言,我们除了要在传统权益领域予以打击,还应该从数字经济或者说注意力经济的源头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相关法律应根据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及时跟进配套,这样才能使整个国家的治理在良性的、向前发展的基础上进行!


中国社科院大学副校长、教授 林维

《互联网司法中的检察工作》

互联网法院是不是有未来取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子,取决于我们以什么样的理念,以什么样的方式,以什么样的程序去审理什么样的案子,并且得出一个什么样的结论来指导未来的互联网社会。只有如此,我们的互联网司法,包括检察工作,才会有意义。


重庆大学教授 陈忠林

《网络犯罪的司法应对》

网络领域由于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网路犯罪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给司法实践和检察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所以我们的侦查手段要变,证据认定的方式要变,执法理念要变,理解法律的方式要变。只要我们严格依照法律,理解法律,就能执法如水,就能实现执法公平正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新

《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适用问题》

集资诈骗罪是近年来检察机关重点打击的金融犯罪之一,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强化证据审查。检察机关对重大复杂案件要及时介入、引导取证。二是法庭审理要突出指控和证明犯罪的重点。三是要将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相结合。四是要结合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

专题研讨

在专题研讨环节,来自全国各地法律实务和理论界的嘉宾围绕“互联网空间社会治理的检察实践”“互联网经济犯罪的法律问题与创新”“互联网技术下刑事证据制度”三个主题进行探讨和点评。

第一单元

互联网空间社会治理的检察实践

第二单元

互联网经济犯罪的法律问题与创新

第三单元

互联网技术下刑事证据制度

文 |  韦佳  赵惜阅

图 |  余杭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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