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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检察政治工作协作研讨会召开

上海检察 浙江检察 2021-04-27

第1641期

12月26日,长三角区域检察政治工作协作研讨会在上海召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检察院签订了《长三角检察政治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对四地检察机关开展区域协作表示充分肯定。她强调:


➤ 四地检察机关要强化服务长三角国家战略的“检察芯”,进一步提升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责任感、使命感,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的时代感、紧迫感,贯彻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的行动力和执行力。


➤ 要聚焦革命精神的共同传承、业务素质的共同提升、基层基础的共同夯实,打造长三角检察政治工作的“一盘棋”。


➤ 要进一步在检察文化、新闻宣传上扩大优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为弘扬检察精神明向,为丰富检察内涵蓄势,为引领检察价值聚能,奏响长三角检察队建成果的“协奏曲”。


➤ 要主动对标新要求,细化落实配套措施,努力搭建检察政治合作新机制,切实为长三角检察工作一体化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沪苏浙皖四地检察机关于十多年前就已开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协作配合。近年来,四地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最高检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队伍建设新形势,不断探索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着力点和发力点,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跨区域“服务营商环境”检察合作、检察业务、人才交流、推动区域检察协作深化等方面,同向发力、深度对接、协同联动,省级检察院会签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检察理论研究、教育培训、案件管理等领域合作协议近20项,并整合优质检察教育培训资源,搭建青年工作合作平台,打造检察文化交流品牌,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四地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也积极拓展协作渠道,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此次签定的《协议》突出全面落实长三角国家战略、突出改革创新精神、突出紧密联系实际。《协议》主要内容分为四大部分,明确了四地检察机关共搭交流平台,积极提升长三角区域检察政治工作合作的质效和能级的目标。根据《协议》,今后,四地检察机关将每年举办一次“长三角检察政治工作年度会议”;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红色资源,共同推进党建共建;建立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深化教育培训交流协作,实现长三角检察教育资源集聚效应;聚集长三角地区检察文化资源增进检察文化交流。


沪苏浙皖四地检察机关政治部主任参加研讨会并交流发言。政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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