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连日来,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始终牵动着人们的心。浙江省各地检察机关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检察力量,发出检察声音。
杭州市检察院
杭州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工作通知》,要求全市检察干警强化认识,提高警惕,绝不能掉以轻心。
一、加强个人防护。春节前后是返乡、出行高峰期,全体检察干警应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使用口罩、纸巾等防护与卫生用品,科学洗手,抵御和减少疾病传播。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如有发热症状,及时就医。
二、注重机关卫生。控申、案管部门干警和门岗值班人员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同时,要做好“窗口”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外来人员的卫生安全。对机关其它内部场所,尤其是卫生间、食物加工场所要进行清理与消毒。
三、落实值班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切实加强卫生保洁。准确及时掌握春节期间外出人员情况,凡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的,必须及时报告。
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
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全方位启动新冠肺炎疫情排摸和防控工作,成立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体温测量和消杀工作。
一、加强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自觉在春节期间不走亲、不访友、不聚会。要求干警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微博、朋友圈等途径,转发官方平台发布的疫情通报,坚决抵制小道消息。
二、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岗位值守要求。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无缝对接方式做好值班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检务督察部门通过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三、切实加强应急保障工作。要求各部门,尤其是由负责控申、技术、后勤等工作的部门,强化底线思维,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联动机制,确保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并提前做好装备、通信等应急保障工作。
余姚市检察院
余姚市检察院于1月24日通知对干警在假期内的出行计划进行全员登记(特别是假期赴湖北或有湖北籍亲友来姚探亲的)。前往湖北的必须明确注明回来具体时间,具体方式,以及回来后目的地,全程需要佩戴口罩。
一、干警(包括家属)曾接触确诊或疑似感染人员的,应主动报告情况;因此出现感冒发烧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并前往余姚市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就医。
二、检务保障部负责落实对全院场所进行消毒,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并做好相关贮备工作。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如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院党组,并报送卫生健康部门联防办。全院干警要遵守卫生防疫部门的公告要求,务必注意预防,同时要主动配合落实上述要求,维护公共安全。
乐清市检察院
乐清市检察院与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治期间联合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严打哄抬医疗用品价格。
本次行动主要是针对口罩、板蓝根、连花清瘟颗粒(胶囊)等医药用品,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要求药店、诊所等场所要规范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
天台县检察院
天台县检察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迅速行动,全力参与疫情抗击。
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制定并启动天台县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机制应急预案,成立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协调,对内指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全院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并设立三个行动小组。现场处置小组负责参与重大疫情处置;案件办理小组负责办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刑事犯罪案件;后勤保障小组负责防控疫情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等工作。
三、迅速安排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县委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并统一安排部署天台县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全院干警统一行动,加强疫情防治宣传,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与疫情抗击。要求全院干警严格贯彻落实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向县委、上级检察院报送防疫相关信息。
四、全面摸排确保干警安全防护。全面摸排全院干警、共同生活家属有无与疫情暴发核心区相关人员密切接触及发热、干咳等症状。严格落实节假日和疫期机关值班上班工作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关。扎实做好机关大楼、各办公室的日常消毒防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