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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销售防疫物资为名诈骗拟复工企业,起诉!

余姚检察 浙江检察 2021-04-28
第1842期2月18日,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涉疫涉企诈骗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该两起案件系犯罪嫌疑人于疫情期间打着销售额温枪、口罩等名义向拟复工企业实施诈骗。




案情回顾



额温枪诈骗案



“企业马上复工,市场上很难买到口罩、额温枪等防控疫情物资,因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卖额温枪,就向他付了3万多货款,后对方一再推托发货,也不肯退款,我才知道被骗了……”


2020年2月13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童某因疫情原因无法复工,没有收入来源,而每天住宾馆、吃饭生活开销较大,看到疫情期间复工企业越来越多,想着通过卖额温枪的名义来骗钱。其在自己另一个微信号的朋友圈里发布出售额温枪的虚假信息,被害者为了给企业采购防疫物资,看到信息后向其预订了100多个额温枪,价值39000余元,后在约定时间对方一直不发货,且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肯退款,被害人知道被骗,在索要钱款未果的情况下报警。2月14日,童某被余姚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口罩诈骗案



“他收了我的定金,第二天,我在询问口罩能否发货时被对方拉黑了……”


2020年2月10日,犯罪嫌疑人韩某在QQ群中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某企业主因企业复工需要三万个口罩通过朋友知道韩某有出售口罩的途径,遂加了韩某的微信,对方谎称口罩货源充足,于是该名企业主预付了3000元订金,结果第二天对方将其微信拉黑,其知道被骗遂报警。2月11日,韩某被余姚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24小时快速审结

余姚市检察院在获悉两起案件后,第一时间指派资深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固定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客观性证据,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及时联系值班律师,依法从快从严审结案件。

检察官提前介入

     

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鉴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赔损失,余姚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让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依法提起公诉,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并依法提出了量刑建议。

     

检察官与值班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检察官提醒:随着各地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对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紧缺,不法分子利用此时机诈骗钱财,复工企业和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轻信网络上不明人士发布的销售防疫物资信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及时止损。

  制作: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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