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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原处长王晓平被提起公诉

拱墅检察 浙江检察 2021-04-28

第1947期

3月6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浙江省道路运输交通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原处长王晓平(正处级)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1年,王晓平在担任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处负责人职务期间,利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全省客运线路审批、省内跨市、省际旅游客运审批和管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金额共计44.7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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