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上千万!投资者:除了我以外,群里几乎全是“托”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受理了多起“虚拟货币”诈骗案,从初步查证情况来看,被骗人数已近百人,涉案金额已多达上千万。
投资虚拟货币损失58万
投资者:“除了我以外群里几乎全是托”
2019年11月,慈溪一派出所接赵先生报案称,自己在手机APP里的钱取不出来了,金额近58万。
去年10月份,赵先生收到微信好友“AA”发来的消息:“数字货币重大利好,下一个雄安新区板块,重要风口如何布局?……”是一条投资虚拟货币的课程推荐信息。点击之后,赵先生加入了一个微信交流群,群里有20多个人,既有所谓的投资“老师”,也有其他的投资者。每天不定时授课教学,谈论的都是股票和虚拟货币的走势。
讲课过程中,“老师”总是时不时地向大家介绍投资虚拟货币,没多久,不少交流群中的好友也附和投资后发现虚拟货币涨势很好,赵先生心动了,他主动联系好友“AA”问起了情况。
该平台操作界面
“AA”介绍,他们投资的是一款虚拟货币,因为国内不能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所以需要通过登录他们特定的APP来投资。“AA”还强调,这个APP平台只能进行虚拟货币的交易,不能直接用人民币购买投资。于是,赵先生在“AA”的指示下,先下载了okex(比特币交易平台)手机软件,并在该平台花3万元一次性购买了4189.94个火币,随后再将火币投入“AA”提供的APP平台,通过该平台购买“AA”指定的虚拟货币。从11月8日至11月20日,赵先生一共在该平台上先后投入了人民币58万元。
赵先生说,虽然心里有些不踏实,但是通过投资平台能时时看到虚拟货币的涨幅情况,仅仅三天,赵先生投资的这款虚拟币的价格增长了数倍,加上群里有很多人都在晒“收益”,他也不知不觉越投越多。当赵先生决定先兑换部分虚拟币将收益变现时,才发现款项已被冻结。
赵先生急忙和微信群的“老师”联系,“老师”解释说虚拟币限售了,是系统问题,让赵先生耐心等待。而就在当天晚上,原本热闹的微信交流群突然解散了,群里的老师、客服“AA”也都就此消失,再也联系不上。
被害人发现投入平台的资金无法提现
事后,赵先生发现,原来交流群里只有寥寥几人是真正的投资者,其他大部分都是“托”,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赵先生称,直至他报案时,“AA”提供的投资虚拟货币的平台仍在正常运行,他甚至仍能在平台上看到自己持币的情况,涨幅也十分可观,但钱再也无法提出来了。
包吃包住包飞机票
被告人:“男友和我说是去国外打工的”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事实逐渐浮出水面,诈骗赵先生的是一个以境外某处为据点的诈骗犯罪团伙,作案的模式就是以“名师讲课”设圈获取被害人信任,再以虚假高收益引诱被害人上当,将购买的虚拟货币投入该团伙建立的虚假平台中。
谈起最初加入该诈骗团伙的经历,28岁的小孙说,她从来没想过一趟出国之旅竟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小孙原本在湖南经营一家花店,2019年上半年,小孙认识了男友小周,两人很快发展为恋人关系。2019年8月,花店租期到期后,小周说起要去国外打工,技能有人专门教,包吃包住,工资6000元/月,问小孙想不想一起去,小孙很快同意了。随后,小周将她拉进一个微信群,群里有专门的人负责安排她去国外的行程和吃住,小孙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发到群里后,很快踏上了飞往吉隆坡的航班,并在对方的安排下,入住了公司宿舍。
然而真正进入公司后,小孙才发现工作性质和小周预先告诉她的不一样,说好是赌场洗码的工作变成了成日拿着手机操作。小孙说,她和男友被分入了该公司的一个小组,组员有五个人,日常工作中,每个人都管理着很多微信帐号,根据角色不同,还会被传授不同的话术。
慢慢地,小孙开始知道这是个诈骗团伙,是别人口中的“杀猪盘”。小组内人员分工很明确,一旦投资者进入预先建立的微信交流群后,组员会按事先分工,有负责发直播课程链接的,有负责冒充股民讨论行情的,她自己就是其中之一。而男友小周则负责冒充“老师”,给群里的人讲授投资的要领。一般一个交流群里只有5个人左右是真正的投资者,其他都是他们组内的成员。
小孙说,群里气氛比较热络的时候,男友小周身为“老师”就会开始推荐投资虚拟货币,群里其他组员就会附和已投资并取得收益,等到真正投资者心动上钩之后,他们就会让客户把投资的虚拟货币充值到特定平台,也就是他们公司自己制作的网站里。而实际上这个网站是假的投资网站,投资者在自己“账户”上看到的虚拟货币数额,也只是该团伙通过后台数据库随意更改的,相应的钱一旦充值进去就进了诈骗团伙的腰包,客户自己是提不出来的。
诈骗团伙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信息
短短1个月时间里,小孙和组员以上述方式实施诈骗,骗取金额高达460余万元,小孙本人从中获利10万。而小孙称,公司里像他们这样的小组,仅她知道的还有6个。
近日,该团伙已有5人被萧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提起公诉,除被告人孙某所在小组外,另一小组涉案金额多达62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杀猪盘屡禁不止
检察官:“炒虚拟货币不可取”
承办该案的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任启栋介绍,这类案件是近年来常见的,假借投资为名行诈骗之实,不论炒虚拟货币、外汇、恒生指数、黄金、白银、石油等等,还有近期借助区块链概念炒币、炒投资,诈骗套路实际都是一样的,因此广大群众在面对该类投资推荐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借投资“虚拟货币”之名实施的诈骗,那单纯投资“虚拟货币”本身有无问题?对于该点,检察官强调,我国已于2017年9月4日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其中明确规定,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也就是说,通过境外交易所炒虚拟货币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实际案件中,有不少被害人也明知投资“虚拟货币”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即便被骗也不敢报警,这同样也是该团伙借由“虚拟货币”实施诈骗的原因之一。
检察官提醒,我国严令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国内没有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任何人在国内发行、销售、交易虚拟货币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引诱投资者投资虚拟货币,都属于违法行为。从目前情况来看,资金一旦投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资者往往很难提现或通过其他方式追回。因此,广大群众在投资时需擦亮眼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免触犯法律或造成损失。
来源:萧山检察
●2020乌镇·互联网检察论坛全国征文: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
●浙江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为三周岁的这项工作送来这些金玉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