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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官上榜!“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人选名单公示

浙江检察 2021-04-28

第2672期

关于对拟授予

“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

称号人选和提名奖人选的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20家新闻媒体、网站组织开展了“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经层层推荐、投票推选、评委会定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拟授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副主任周媛媛等10名同志“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称号,拟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等10名同志提名奖(按行政区划排序),现将人选名单及简要先进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9月24日至2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65209108,010-65209999,010-65209182(兼传真);


电子邮箱:qgjcsxbz@163.com。


附件1:拟授予“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称号人选名单和简要事迹


附件2:拟授予“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提名奖人选名单和简要事迹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9月23日


拟授予

“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

称号人选名单和简要事迹


周媛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副主任


施净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办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


王勇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四检察部主任


章春燕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


吴美满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


时钧宇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杨丽霞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五检察部主任


姚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王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木亚沙尔·麦麦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周媛媛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周媛媛,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立案监督与监督调查部)副主任,曾获全国公诉标兵、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周媛媛在抗疫斗争中彰显检察官职业担当,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疫情犯罪案件10件1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7人,纠正违法13份。在司法办案中塑造检察官专业能力,办理的1件抗诉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相关意见建议被司法解释吸收。监察体制改革后,办理全市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积极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工作,经验做法获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在业务竞赛中深化检察官专业积淀,代表北京市千余名公诉人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六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以第三名成绩荣获“全国公诉标兵”。在法治引领下锤炼检察官的专业作风,参加第十期全国检察机关西部巡讲支教团,课程获评“全国检察教育精品课程”。挂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促进央地合作、检企共建。


施净岚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施净岚,女,汉族,中共党员,党的十九大代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办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CCTV—2019年度法治人物、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6次、三等功2次,受嘉奖7次。


施净岚将“为民之心”融入“初心”,带领办案组办理了“火理财”“赶钱网”等7个全国性网贷平台案件,总结“一听二记三答复”的接访机制并建立台账;将“工匠之心”融入“初心”,带领团队办理复旦大学林某某投毒故意杀人案、新中国成立以来申城最大毒品专案等多起重特大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追赃挽损6亿余元;将“闯将之心”融入“初心”,主动请缨投身司法改革最前沿,在实践中研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探索扁平化管理模式,承担疑难复杂案件占总数35%以上;将“服务之心”融入“初心”,以自贸区、科创中心法治保障的特有模式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建立有效的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将“奉献之心”融入“初心”,对被害者的“伤痕”伸出援助之手,积极筹措开展帮困活动。防疫期间,她实地调研,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定制”版司法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提供检察力量。


王勇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王勇,男,汉族,中共党员,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第四检察部主任。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王勇致力于践行新时代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以追求公平正义为己任,成为年轻检察业务专家的典范。他始终坚守办案一线,以求极致精神,先后参与指导办理四川刘汉等人涉黑案、“昆山反杀案”、长江口垃圾倾倒案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司法实践推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深入人心。他着力为人民群众打造优质司法产品,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或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他提出刑事检察“追诉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的理念,编写《证据审查百问》,创新推出不起诉权合理适用、起诉必要性审查机制、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八条等举措,让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更好惠及人民。他善于钻研新型疑难法律问题,主编《公诉人出庭的方法与技巧》等著作四本,撰写发表《当前疫情下“假口罩”类案件常见问题解析》等数十篇论文,受到各界好评。


章春燕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章春燕,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个人、浙江好人(敬业奉献类)、浙江省最美公务员等称号。


章春燕从检15年,办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涉案人数2000余人,适用法律准确率100%,用专业、真诚和坚韧,谱写了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新篇章。她是未检工作的“深耕者”,为破解涉罪未成年人治理难题,她主导“人格甄别前置、分类观护”机制,率先提出“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类治理”体系,主持的项目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带领的团队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她是司法温度的“传递者”,把“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灌输到办案每个环节;她用真诚和耐心,彰显司法的力量和温度。在她办理的案件中,被害人对她敞开心扉向她倾诉,被判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给她写信悔过反省,她如同化雨的春风拯救着案件中每个尚有良知的灵魂。她是疫情防控的“力行者”,积极参与基层抗疫,下沉街道社区,当好政策宣讲员、防疫体检员、难题解决员,助力复工复产。她创新思路,利用智慧检务平台推出智慧“云”帮教、空中“云”课堂、心理“云”救助,在保障高效履职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涉未综合治理工作,获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吴美满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吴美满,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曾获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福建省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吴美满扎根基层20余年,精于培养团队、研发课程和到西藏等地授课,研发的两门课程获全国精品课程和国家检察官学院第一批课程研发立项。她聚焦困扰百姓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堵点痛点,推动出台办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和商标疑难案件会议纪要。将经济社会影响评估纳入办案过程,追求最佳执法效果。一线主导或参与重大金融风险防控、扫黑除恶、涉外重大敏感案件办理、全国两会期间重大检察舆情处置、上合组织总检察长会议联络等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近10项。她自觉拥抱大数据辅助办案审查,成功办理全国首例零口供内幕交易案。打造疫情下“司法+征信”绿色通道累计促成线上银企对接657家(次),融资1.79亿元。8次担任多项创新性工作的理论设计、方案孵化、具体实施和后期跟踪改进等。创新优化可复制性强的“1+6”金融检察工作模式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担纲或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13个,领衔省部级课题1个,参与主编出版书籍一本。参与或主导拍摄的两个专题片获最高检“十佳”好评。


时钧宇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时钧宇,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感动齐鲁政法人物、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


时钧宇从检28年,始终奋战在基层院公诉一线,共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指导协办案件3000余件,保持了28年无错案、无错诉、无上访、无超期羁押、无违法违纪的纪录。她探索创新办理青少年案件“四必查、四必清”工作法和不起诉跟踪帮教制度;率先向四所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堵漏;将诉前调查、诉中教育、诉后帮教三位一体的心理干预机制纳入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自1996年起坚持义务送法进校20余年,先后身兼1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总结出小课堂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和心理辅导法,写下60余万字的讲稿、课件和案例解析,编写了集法治宣传、道德教化、心理辅导为一体的《青春导航》,发放给辖区学生。她文明办案,耐心、细心接待来访涉案人员,引导合理诉求,所办案件从未引发涉检上访。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对被害人刘某某子女的爱心接力帮扶长达十余年,目前两个孩子已经大学毕业。近三年来,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追赃挽损1500余万元。


杨丽霞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杨丽霞,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曾获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杨丽霞以“求极致”精神严把案件质量关,主办和参办案件5000余起,无差错,无信访。办案中,她察微析疑,助力公安机关先后破获重大涉众、涉财等案件,曾被国家有关部门致信委托最高检进行表扬。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倾情打造“五位一体”观护帮教体系,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800余人,其中有60余人考上大学、100余人重返校园,被孩子们亲切称为“检察官妈妈”。始终保持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9年以来,共办理群众来信60余件,办结回复率100%,接待群众来访140余人次,得到群众广泛赞誉。她克服丈夫不幸离世、独自照顾老人孩子等家庭困难,始终保持坚强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把无声大爱挥洒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拼搏奋斗的实际行动,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


姚红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姚红,女,土家族,无党派,现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湖南省先进工作者、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优秀办案能手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


姚红从检18年来,始终躬耕办案一线。近年来,担任全国、全省巡讲团成员,应邀到各地宣讲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50余次、策划媒体采访10余次,组织听庭评议活动40余次,生动讲好“法治公开课”;工作中勇挑重担、精益求精,指导办理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破坏生态环境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出嫁女刘某与某村民小组承包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复查监督案、解某某诉某区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补偿案等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第一时间起草了湖南省检察院《关于涉及疫情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投身抗疫阻击战。做人民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公共利益的代言人,独立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00余件,主持和指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近万件,接待当事人来访1000多人次。


王晖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王晖,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获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驻村干部等称号,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全国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受嘉奖4次。


王晖从检16年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26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他成功抗诉两宗一审宣告无罪的命案,以“求极致”精神“在办案中监督”,历时3年将两名真凶追诉服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中,钟某某故意伤害抗诉案入选“2018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总结出“三亲自、两沟通”办案方法,由“在卷审查”变为“在案审查”,成功抗诉案例和经验在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介绍。他指导广州、深圳等地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草拟材料62篇24万多字,建立制度体系,取得适用数量多、体量大、类型广、采纳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等良好效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他担任广东省检察院青年先锋队副总队长参与疫情防控,做到防控与工作两不误。5年来共撰写材料282篇100多万字,积极参加最高检第十期西部巡讲支教,为全国公安扫黑除恶培训班授课,完成省级以上课题7个,发表论文17篇,13篇获省级以上奖励,编写书籍4本。


木亚沙尔·麦麦提同志

先进事迹简介


木亚沙尔·麦麦提,女,维吾尔族,中共党员,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曾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仗一战”先进个人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


木亚沙尔·麦麦提从检20年,战斗在依法反恐维稳的前沿阵地,在与“三股势力”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政治过硬、业绩突出,持法律之利剑,除暴恐之邪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展现了新疆各族检察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她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无论在哪个岗位,都有一股钻劲、韧劲,全身心投入工作。特别是面对新疆“三期叠加”特殊形势和暴恐势力的嚣张气焰,作为一名少数民族检察干警,她头脑清醒,敢于亮剑,坚决揭露“三股势力”的分裂嘴脸和罪恶行径,坚定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2014年以来,她负责审查办理暴恐等各类犯罪案件,对每一起案件严把事实证据关,既注重与政法各部门办案人员沟通配合,又注重强化监督制约,做到依法精准打击。工作生活中,她严格自律,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忠诚践行党员誓言,用勤奋书写担当,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拟授予

提名奖人选名单和简要事迹


白静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


崔勇刚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方艳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韩学强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


乔富粤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董慧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长江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五部副主任


陈芙蓉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曲桑顿珠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吴和平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白静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白静,女,蒙古族,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曾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和全区十佳法治人物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


白静从检以来,始终坚守在基层检察岗位,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勉工作、无私奉献,散发着属于自己的检察温度。先后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近300件,所办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参与或直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承担公益诉讼试点任务,探索符合边疆生态特点的公益司法保护模式,在全区推广。承担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培训巡讲全覆盖任务,指导基层公益诉讼办案,主讲网络课程入选全国检察业务条线“必修课”。率先在全区组建上下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团队,率先实现跨区域案件异地管辖办理,率先探索以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方式增进共识解决市域污染问题。主办的2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写入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3件案件入选全区十大公益诉讼案例,本人入选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


崔勇刚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崔勇刚,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先后被吉林省委政法委、吉林省人社厅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获长春市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长春市政法干警楷模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


24年磨砺使崔勇刚成长为一名优秀“国家公诉人”,先后参办最高检、省检察院交办上海社保案、重庆市政府原秘书长吴某某受贿专案、中银香港分行专案、河北省委原秘书长景某某受贿案等数十件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2019年以来,崔勇刚带领刑事检察部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指导办理了杨某某、刘某某等一批涉黑案件,得到中央、省市督导组领导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在抗击疫情期间,她制定指导意见,建立工作机制,搭建云端办案平台,确保办案和防疫两不误,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协调法院等部门推动30余件案件快捕快诉快判。在服务大局中,崔勇刚采取“扶贫+扶志”的方式结对帮扶贫困户,积极联系爱心企业帮助杨某解决学业和工作的难题。崔勇刚经常深入挂钩服务的一汽光洋转向有限公司、长春汇荣汽车销售公司等企业,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以及购买口罩、减免租金等困难和问题。


方艳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方艳,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先后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省公诉人辩论大赛最佳辩手等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所在部门获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安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称号。


方艳先后累计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500余件,包括跨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大要案。在办理一起挂牌督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为查清一笔账目流向,花了2天时间在某公司杂乱无章的会计办公室内,把记账凭证一册册逐页翻阅,最终在一本杂志内将关键证据找到。她还是孩子们眼中的“检察官妈妈”,牵头设立了“沐童护苗工作室”,帮教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走出困境,考上大学。她的团队利用休息时间,先后走进城区、乡村开展法治进校园50余次,组织辩论赛、演讲赛10余次,拍摄微电影、录制音频法治小故事、撰写精品法治课程、制作宪法知识光盘,发放至各中小学,受众人数万余人。


韩学强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韩学强,男,汉族,现任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十佳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荣记个人三等功4次。


韩学强从检11年来,从内勤到助检员再到检察员,从一般干警到民行处副处长,再到第六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一步一个脚印跋涉前行在从检道路上,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被誉为勤勉肯干的“螺丝钉”、好学肯钻的“多面手”、攻坚克难的“主攻手”。2016年主办的熊某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虚假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第14批56号指导性案例。2019年和2020年,参与办理姜某侵害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消防烈士名誉和彭某侵害“氢弹之父”于敏名誉两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捍卫了英雄烈士名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8至2020年,主办的全国首例损毁自然遗产三清山巨蟒峰民事公益诉讼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专题报道,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乔富粤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乔富粤,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北省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荆楚楷模等称号,获评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


乔富粤从检25年,坚守法治信仰,秉持客观公正理念,敢于担当办大案,在守望正义的道路上追求极致,绽放人生风采。打字员出身的她,以超常的付出积蓄守望正义的力量,先后获得武汉大学法学本科、华中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5年来,她办理1700多件案件精雕细琢,无一错案。在办理司某某贪污、诈骗、滥用职权罪一案时,面对犯罪嫌疑人零口供,她坚持用证据说话,用法律反击,两次提出抗诉,2019年10月,终审采纳其意见,判处司某某有期徒刑13年。她精湛的业务水平,成为检察系统的办案高手,同事心中的“定海神针”。为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新要求,乔富粤主动请缨,办理横行襄阳多年的樊启荣等45人涉黑团伙案件,连续开庭5天,顺利办结了这一涉及6个罪名27起犯罪事实、69本卷宗的大案,收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董慧轶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董慧轶,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曾荣获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奖)、自治区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广西群防群治先进个人等称号,先后荣立三等功5次,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重罪人才库。


她从检23年,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锤炼过硬业务能力,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秉持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以求极致精神履行监督办案职责,工作成绩显著,办理6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对上百件重特大案件提起公诉,公诉意见均获法庭采纳。办理的多个案件获评年度精品案件(例)、优秀公诉庭,办理的钟月安故意杀人案以接近500万点击率被中国法院网评为2018年最受关注直播案件,办理的“2018·4·4”特大杀人案,“2016·2·21”六路爆炸案,“2015·8·16”特大杀人案,龙爱量子网络传销系列案,孔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等一批在全国、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王长江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王长江,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五部副主任,曾荣获重庆市先进工作者、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年卫士、全市“检察之星”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


2006年,王长江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考入检察机关,一直耕耘在民事行政检察岗位,通过勤奋学习钻研,在2014年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业务竞赛中,以第二名的成绩荣获业务标兵。从检14年来,他怀着一颗“爱民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民行案子再小都当成大案来办,负责办理民行案件927件,让许多陈年旧案画上了圆满句号;他坚持捧着一颗“求真心”,严把案件质量关,精准办好每一起案件,抗诉88件,法院改变原判决85件,改判率96.6%,4件案例入选《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到脱贫攻坚一线后,他面对山大沟深、人烟稀少、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的万州区甘宁镇高桥村,始终坚定一颗“必胜心”,每天和队友奔忙在田间地头、吃住在农村,挨家挨户熟悉情况,想方设法增强贫困户脱贫动力,成功引导村民脱贫致富,仅2019年村民养猪增收392万元,全村人均年收入9700元,同比增长14.1%。


陈芙蓉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陈芙蓉,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安顺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


从检24年来,她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挚爱,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超时限,没有一件违法办案。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期间,指导3个县区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位列全省第一,两个区院分别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7年4月,在全省首家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集中关押、集中捕诉、集中审理”办案模式,得到专家学者的点赞。担任公诉一处处长期间,所在部门被安顺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个人曾2次荣获安顺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次获安顺市西秀区“三八红旗手”称号,1次被安顺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13年被安顺市委评为全市第三批专业技术人才;2014年被安顺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18年被省委政法委聘为案件评查专家;2019年被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聘为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曲桑顿珠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曲桑顿珠,男,门巴族,中共党员,现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荣获西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先进驻村工作队员、全区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区检察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称号。


在墨脱检察24年来,曲桑顿珠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分裂,树立同一切分裂势力作斗争的坚定信心。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先后3年深入背崩乡德尔贡村担任工作队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带领村民整治乡村环境,争取资金修缮德尔贡吊桥;作为班子成员,他带头用忠诚教育引导年轻干警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争做党和人民的好检察官;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他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与执法办案紧密相连,带着忠诚、责任和感情办理每一起案件,在办案中将政策和法律融会贯通,坚持政策感召、法理服人;作为检察院唯一的本地老干部,每次下乡开展工作都主动请命,尽力发挥自己的地域和语言优势,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主动排查邻里矛盾,耐心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吴和平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吴和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入伍,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党委书记,大校军衔,曾先后3次荣立三等功,被原总政治部、原兰州军区表彰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吴和平长期扎根边远艰苦地区,是全军检察战线攻坚型、苦干型、担当型优秀干部。他勇做服务打赢的践行人,把检察业务融入主战链路,制定战时检察工作预案、维稳行动检察工作预案等,加强战备建设和实案化演练,多项成果被战区表彰。严惩危害战斗力犯罪、强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首例通过公益诉讼为部队挽回流失军用土地300亩。他勇做惩恶扬善的担当人,倾心查案惩腐,嫉恶如仇、敢打硬仗,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近百件。重预防善治理,总结8个不同类型单位预防犯罪经验在部队推广。带领检察干部持续开展送法服务,先后授课200余场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100余个。他勇做敢打硬拼带头人,甘于吃苦,拼命工作,始终站排头、冲一线、挑重担。牵头制定15个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并狠抓落实,所属3个单位受表彰,2个单位、9名个人立三等功。坚持用驻地红色文化凝心聚力、铸魂育人,形成激情干事业、忠诚履职责的浓厚氛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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