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在宁波市检察院挂牌成立
9月26日下午,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在宁波市检察院挂牌成立。该中心是宁波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中有关营商环境投诉监督职责的议事协调机构,受宁波市委政法委领导,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在现有处理投诉监督职能不变的情况下派员联合办公,由市检察院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代行日常运行管理职责,办公地点设在市检察院。
揭牌
省院黄生林常务副检察长和市院叶伟忠检察长共同为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揭牌
记者了解到,中心将受理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级机关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办理与营商环境有关的行政执法违规违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违法,党员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重大疑难复杂投诉事项,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集体商议协调解决;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答复投诉情况开展督查、回访、测评工作,建议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并依法追责问责;对市场主体投诉集中的重点领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对全市营商环境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供宁波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提供投诉、受理、调解、反馈等相关服务,方便市场主体投诉。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指出,要强化理念引领,拉高标杆定位;要深化协作联动,提升监督质效;要坚持数字赋能,促进社会治理。
当前,投诉人可以通过12309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进行投诉,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执法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检察法律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纪检监察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
中心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对投诉人的信息予以保密,投诉人的个人信息、投诉办理情况等不会泄露给被投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或者与办理投诉工作无关的人员。
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越舜
如何更好发挥中心作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越舜强调,要在推动依法依规、彰显公平公正和加强监督监管等方面提质效创品牌。
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家整合“纪委监委、检察院、司法局”投诉监督职能的机构,也是第一家设立在检察机关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机构,可以说是一项具有宁波特色的创新举措。
宁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
宁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表示,中心将着力建立高效率运转的工作模式,履行高标准监督的工作职能,发挥高质量建议的工作成效。
据悉,下一步,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致力于当好企业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对背离法治营商环境营造的不良执法、司法行为进行纠偏,通过建立统一便捷的投诉举报系统、高效公正的办理反馈体系、权威有效的评价监督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投诉举报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 :浙江日报、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宁波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