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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浙江省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浙江检察 2023-02-10


2021年度

浙江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聚焦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探索实践数字检察监督,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1

刑事检察案件数量增加

办案质效稳定向好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55097人,同比上升5.94%。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34550人,同比减少6.18个百分点;不批准逮捕和不予决定逮捕20458人,不捕率37.19%,同比增加7.56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150712人,同比上升19.65%。经审查,共决定起诉94507人,其中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0人;决定不起诉35948人,其中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461人,不起诉率27.56%,同比增加5.38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1267人,同比上升24.22%;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11192人,同比下降11.49%;排在第三位的是开设赌场罪9939人,同比上升18.44%;排在第四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6900人,同比增加10.5倍;排在第五位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384人,同比增长109.79%。


从新罪名情况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全省受理袭警罪、高空抛物罪等7个罪名审查逮捕495件514人、审查起诉案件787件866人。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为袭警罪434人、催收非法债务罪67人、危险作业罪36人。


从犯罪手段上看,共起诉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21335人,占决定起诉人数的22.58%;起诉利用电信实施犯罪6095人,占决定起诉人数的6.45%;其中,起诉同时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5650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7%以上;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7536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73941人,占提出总数的98.11%,同比增加6.98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68%。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184件,同比上升71.29%。共监督立案1209件,其中通知立案32件;同期监督立案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1027人,占生效裁判的86.16%。共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75件,其中通知公安机关撤案31件。


2.侦查活动监督。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共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1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84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共提出书面纠正850件次,已纠正773件次。


3.刑事抗诉。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共按二审和再审程序共提出抗诉286件,法院同期审结237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14件,占法院审结数的48.1%。


(四)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情况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刑罚变更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1214人,同比上升236.29%,同期已纠正1140人,监督意见采纳率93.9%。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71件,同比上升21.6%,同期已纠正1150件,监督意见采纳率98.21%


开展监外执行监督,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中的交付、监管、变更、终止等活动书面提出纠正3193人,同比上升24.48%,同期已纠正3124人,监督意见采纳率97.84%。


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等监督意见12人,同期已纠正18人,纠正率150%,同比增加53.77个百分点。


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核查总人数3827人。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6人。从涉罪案由看,较多的有滥用职权罪53人、徇私枉法罪42人、玩忽职守罪8人。


2

民事检察办案规模扩大

监督效果稳步提升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0535件,同比上升4.56%。其中依职权发现17038件,占82.97%。


1.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共受理4705件,同比下降23.73%,审结4641件,向法院提出监督1873件。其中提出抗诉504件,同比上升24.14%,法院同期再审裁判326件,改变316件,改变率96.9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69件,法院同期采纳1659件。


2.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共受理6853件,同比上升16.87%,审结6908件;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案件6613件,同比上升17.88%,法院同期采纳6643件。


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共受理8498件,同比上升15.18%,审结8536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案件8120件,同比上升17.51%,法院同期采纳8061件。


4.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受理支持起诉、跟进监督、复查纠正等其他民事活动监督479件,同比上升110.09%。具体包括支持起诉451件,其中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217件,占比48.12%;跟进监督25件;复查纠正3件。


3

行政检察工作更加精准

裁判监督质效显著提升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受理行政检察案件4694件,同比减少30.50%。其中依职权发现3627件,占77.27%。


1.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受理942件,同比上升58.32%。审结844件,同比上升53.73%。提出抗诉2件,采纳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


2.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347件,同比下降31.15%。已审结341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案件336件,法院同期采纳336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3.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3405件,同比下降39.51%。审结3382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案件3253件,法院同期已采纳3252件,同比减少39.67%,占同期提出数的95.53%。


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共化解行政争议395件,其中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化解114件,其他化解案件281件。


4

公益诉讼检察强化质效

监督刚性不断增强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133件,立案4972件,同比下降28.31%。开展诉前程序5032件,同比下降11.08%;起诉627件,同比增长165.68%。


1.行政公益诉讼。受理线索4104件,立案4023件,同比下降33.36%。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089件、资源保护领域508件、食品安全领域358件、药品安全领域4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46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89件、其他1536件。诉前程序4137件,同比下降16.93%,同期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4174件;起诉12件。


2.民事公益诉讼。受理线索1029件,立案949件,同比上升5.68%。其中生态环境领域244件、资源保护领域353件、食品安全领域228件、药品安全领域6件、其他领域84件。诉前程序895件,同比上升31.81%,支持起诉1件,起诉615件,同比上升161.7%,其中民事280件,刑事附带民事335件。法院调解170件,判决支持303件。


5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深化

特殊保护力度加大

1.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提请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760人,同比上升27.17%,批准逮捕767人,不批准逮捕974人,不捕率55.94%,较去年同期下降4.08个百分点,对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927人,同比上升27.7%。


2.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移送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705人,决定起诉1325人,不起诉2136人,不起诉率61.72%,较去年同期下降2.11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804人,附条件不起诉率21.3%。同期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30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461人。对涉及侵害未成年人起诉2624人,同比上升3.23%。


3.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情况。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0件,其中涉未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11件;特殊群体权益保护379件。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54件,支持起诉179件,起诉9件。


4.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8479次,其中自行开展社会调查3529次,占调查总数的41.62%,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4950次,社会调查适用率113.14%。开展亲职教育、帮教教育等帮教活动7127次,帮教率110.87%。建议、支持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16件,变更率27.59%。


6

高质量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1.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挂案”集中攻坚行动,检察环节排查挂案已全部清理。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全省已进行企业合规审查52件,已办结21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19件,提起公诉2件。


2.着力加强金融风险防范。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重要行业机构尤其是金融系统性监管的检察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金融类犯罪2439人,同比下降7.12%;同期起诉1928人,同比下降16.86%。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917件2169人,同比分别上升23.58%、31.53%;起诉524件1023人、不起诉102件272人;立案监督30件。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13个试点单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检察案件31件,提出抗诉1件并获改判;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检察案件7件。


4.有力推进司法救助。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028件,同比上升24.05%,提起救助3029件,共发放2983件,救助人数3208人,人数同比上升36.57%,发放救助金2545.41万余元,同比上升9.02%。


5.有效助力信访治理。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网、电”信访总量46087件。其中,重复信访8891件,同比下降10.19%,占信访总量的19.3%。共办结五年以上重复信访积案652人件,现已办结652件,办结率100%。受理国家赔偿24件,立案20件,决定给予赔偿18件。


7

检察技术办案业务领域全覆盖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技术案件37709 件,实现技术专业全覆盖。其中,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11208件、检验鉴定728件、技术协助24321件、勘验检查1452件。出具各类证据材料10773份,其中勘验检查类材料1919份、检验鉴定材料785份、技术性证据材料3651份、技术协助4418份。


8

入额领导办案数量上升

以上率下效果显著

1.检察长办案情况。2021年度,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8277件,同比上升11.41%。其中检察长2557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35720件。从类型上看,刑事检察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0964件;民事、行政类案件4142件;公益诉讼类案件2207件;未成年人检察案件950件。


2.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2021年度,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714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249人次,占3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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