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市全覆盖!浙江两地21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近日,浙江金华、丽水两地检察机关在当地公安机关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据了解,相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旨在强化检警协作配合、共同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开启检警监督协作办案的新模式。
金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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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华市检察院指导全市9个基层院在同级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挂牌设立10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滑动查看更多
为切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效用,更好构建良性互动的检警“大控方”格局,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金华市检察院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指导各检察院因地制宜与同级公安机关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邀请专家解读、召开联席研判会议等,并与公安机关建立数据实时共享、办案定期通报、实地常驻保障等多项机制,多措并举共同推进办公室的设立和实体化运行。据悉,金华市两级公检机关下一步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同时将相关数据交换共享、数字法律监督运行板块等有机嵌入对接金华市智慧城市建设。
丽 水
近日,丽水市检察院、丽水市公安局联合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检警双方召开了首次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的意见》,就“办公室”的工作目标、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方式、相关工作机制等达成了统一认识。
据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由检察机关普通刑事检察部门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牵头负责,分别指派资深的检察官和侦查人员共同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办公室将遵循三大工作原则,十项主要工作职责和十种主要工作方式,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同时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重大专项行动联动、联合专项监督检查、业务学习交流等五大机制,每月通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学习交流,共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当日,丽水市各基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均在同一时间统一揭牌,实现了两级检察院全覆盖,11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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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丽水市检察院、丽水市公安局与九个基层检察院将以启用办公室为契机,不断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保证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携手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金华检察、丽水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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