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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层楼顶留下的神秘脚印……

浙江检察 2023-05-02

抵达真相的路径常常充满曲折,甚至离奇。检察官在通过办案深化法律监督的过程中,总会与悬疑情节、取证难题、界定困惑不期而遇……【疑案玄学】带你走进案情的迷雾,去探寻事实真相——

“犯罪嫌疑人前科累累、逃避侦查意识极强,监控没有拍到其完整的行踪轨迹,案发中心现场也没有其痕迹……”面对一起重大入户盗窃疑案,捕还是不捕?检察官决定前往案发现场查找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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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赃者与窃贼是否同一人? 


2021年7月14日,家住临平的孙先生(化名)报案称家中名牌、珠宝首饰等多件贵重物品被盗,报失超过20万元。孙先生怀疑,有人不止一次潜入他的家中,每次拿走一部分物品,以至于他和妻子时隔多天才发现贵重物品被盗。
通过视频侦查,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具有多次盗窃前科的张某,在孙先生报案前夕曾两次出现在案发所在小区。从张某的行动轨迹来看,其两次离开该小区后,都驾车前往同一家奢侈品回收店。
7月19日晚,张某被抓获,其一部手机、一双白色运动鞋和一双蓝色拖鞋被扣押。张某前往奢侈品回收店销赃的交易记录被查实,部分赃物被追回。但面对审讯,张某拒不认罪。
现有线索均指向张某,而遗憾的是,小区监控两次拍到背着背包的张某进出案发小区的画面,但并未拍到其有无进入孙先生住宅。孙先生家中也未发现张某的指纹等痕迹。
8月17日,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进入孙先生家实施盗窃的客观证据不足。之后,公安机关多方补充侦查,但依然没能找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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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秘鞋印能否成为突破口? 

“再去一次现场!”检察官与公安民警一同前往案发现场,对孙先生家里里外外进行了仔细勘察,终于在阳光房玻璃顶上找到一枚残缺的鞋印。

被害人家中的阳光房顶

“这里可是27层,一般人爬不上玻璃顶,太可疑了。”一行人扩大勘察范围,又在消防楼道发现同样的鞋印,在30层楼顶窗户外找到踩踏痕迹。经过比对,这枚鞋印与在张某住处搜到的两双鞋子均不吻合,外观也与监控拍到张某出入小区时所穿的白球鞋不匹配。那么,这枚鞋印是谁留下的?犯罪嫌疑人究竟是张某,还是另有其人?
楼道30层窗户外踩踏痕迹检察官当即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多方证据。调查发现,这枚鞋印来自一双某品牌男士皮鞋。交易记录显示,张某恰好于2020年3月,在位于临平的该品牌男鞋店购买过这样一双同款黑色皮鞋。
由于案发后这双黑色皮鞋并未被找到,检察官认为这仍然无法有力证明,阳光房顶的鞋印就是张某所留。

对应的黑色皮鞋

为了查找更多线索,检察官调阅了张某以往案件的卷宗。这一次,检察官有了重要发现——2020年3月,在张某涉嫌的一起盗窃案中,案发现场也曾留下过一枚纹路一致的鞋印,且当时公安民警在其住处搜到过这双黑色皮鞋,鞋子与鞋印完全吻合。另外,案卷还清晰地记录着,这双黑色皮鞋于当年3月扣押后,又于当年4月发还给了张某的父亲。也就是说,张某有再次穿着此鞋作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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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双鞋子如何解释? 

张某作案时的穿着

一边是与张某密切相关的黑色皮鞋鞋印出现在中心现场,另一边却是监控拍到张某穿着白色球鞋出入小区,身上还背着一个不小的黑色背包。这又是怎么回事?
通过深入调查,检察官与民警根据监控画面、鞋印位置,结合被害人住所的建筑形态,将在案证据进行“拼图”后,还原出了张某的作案手法和作案轨迹。
原来,逃避侦查意识极强的张某,先穿着白色球鞋进入小区,走到孙先生所在的单元楼下后,并未直接坐电梯上楼,而是绕到位置相对偏僻的位置,换上黑色皮鞋,再翻窗进入消防楼道,步行至30层,翻窗至楼顶平台,向下攀爬至27层一个小平台,再落脚至孙先生家的阳光房顶上,通过玻璃窗翻入孙先生家中实施盗窃;得手后,走消防楼道下楼,在一楼翻出窗外,并换回白色球鞋,随后离开小区,驾车前往奢侈品回收店进行销赃。整个过程中,换下的鞋子和窃取的赃物均藏在其随身携带的黑色背包中。
不仅如此,张某第一次进入孙先生家中,发现有不少值钱的东西时,并没有一次性全部拿走,而是先拿走一部分,隔了一段时间再来拿走一部分,延长被察觉的时间,给侦查制造障碍。
2021年8月24日,张某被依法批准逮捕。见自己的罪行已经隐瞒不住,张某终于承认了部分盗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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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灵抗辩”怎么破? 


经查,2021年6月22日、7月14日,张某通过上述方式两次进入被害人家中,窃得名牌手表、珠宝首饰等物品。经认定,涉案财物共计价值29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且系累犯,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2022年4月25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2022年6月21日,该案在临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张某仅承认部分犯罪事实,对检察官提出的其中一项指控的赃物来源虚构事实、张冠李戴,进行“幽灵抗辩”。


张某辩称,其中一块名牌手表并非赃物,而是其“前任”所赠,否认其到外地销赃的事实。


检察官早有准备,巧妙追问手表细节,并要求张某说明“前任”的身份来历。张某对手表外观含糊其辞,又表示其父母曾见过“前任”,知晓其二人关系等等。张某以为,这样临时编造的谎言会让检察官无从反驳。


没想到,检察官当场找出张某父亲的证词,证明张某父母从未见过所谓的“前任”,更未听说其二人有过恋爱关系;同时出示其他相关证人证言和销赃记录、公共交通票据、现场鞋印等客观证据,大量充分的证据当庭戳穿了张某的所有谎言,证实上述手表确实系张某窃得。


2022年7月22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



供稿:临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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