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知识产权检察、行政协同保护样本
文字:阮家骅
9月15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推进会,共同签署《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布首批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典型案例。
贾宇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他指出,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部署和省委袁家军书记“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指示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落实好《实施意见》,打造具有浙江辩识度的知识产权检察、行政协同保护样本,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质增效,并就做好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提出四点要求。
坚持主动作为,凝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理念
要将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与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紧密结合起来,把握好党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政策,防止就案办案,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从政治上、在大局中做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坚持全链条保护,打造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高地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健全完善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联络和会商沟通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行刑共治,提升协作层次和水平。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领域协作共建和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高地。
坚持标本兼治,激发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动能
要在监督办案中抓实诉源治理,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共同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对企业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共同督促企业合规整改。要充分利用数字化优势,用好“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数字化系统,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字化对接。
坚持强本固基,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素能
完善专家咨询库和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建设、加强业务协助、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和同堂培训机制。立足工作实际,培养一批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检察人才,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真管用的研究成果。
省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章根明围绕深刻领会、强化协同、数字牵引、担当作为,对推动《实施意见》的全面落实落地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本次会议部署要求,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协同机制,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重塑、能力跃升,高水平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为我省建设“两个先行”贡献积极力量。
会议以三级联动的方式召开,主会场设在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代表、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邵峰和省政协常委、浙江同创空间总经理陈伟华应邀在主会场参加会议。11个地市和杭州市上城区等9个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地区的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主持会议并通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画介绍《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就落实《实施意见》作表态发言。
据了解,目前我省检察机关试点单位均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重点针对涉农领域、生命健康产品、环境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产品侵权假冒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等,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和成效的案件,其中多起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或典型案例。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9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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