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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楫潮头逐浪高——新时代检察改革这五年

浙江检察 2024-03-18



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


人民检察自创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始终与中国革命、建设、发展同呼吸、共命运,一路走来,改革创新步伐从未停止。


从党的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擘画司法体制改革宏伟蓝图,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检察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开大合、蹄疾步稳。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经过一场里程碑式的重塑性变革,人民检察格局、面貌焕然一新,展开了一幅中国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的新时代画卷。


不畏浮云遮望眼

——重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


“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反贪等职能整体转隶,当时在律师界曾有一种言论:未来的检察机关还有什么可做的呢!”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宗胜回顾往昔不禁感叹。


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要求,如何应对变局,开拓新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给出的答案是:“转隶就是转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19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开启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公布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拉开了自上而下推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的大幕,确立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


五年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成为完善法律监督实施机制的主基调,“四大检察”持续创新驱动,千帆竞发,百舸争流——


唤醒被称为“沉睡条款”的正当防卫制度,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自诉转公诉,为无辜者撑腰,让无力者有力;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精准监督上做文章、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让支持起诉制度焕发生机……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发力,探索出一条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新路径。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捍卫英烈尊严、当好国有财产“看护人”、守住文化根脉、让残疾人“有爱无碍”……公益诉讼检察不断向更宽领域拓展,为公益保护这一世界难题贡献中国智慧。


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6800余名有前科劣迹的“大灰狼”被挡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之外。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发现、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00多件。


力破“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创新实行“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对监狱、看守所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并监督16所监狱和2个未成年犯管教所整改一批深层次问题。


……


“回首这五年,人们越来越真切地发现,原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这么大,法律监督职能体现在方方面面。检察机关的工作不是比原来少了,而是更多了。”李宗胜不无感慨。


“四大检察”筑根塑魂,成果有目共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至五次会议均将“四大检察”写入对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

——狠抓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


“以前,检察官像是‘大厨’,洗菜、切菜、炒菜、端菜什么都做。”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戴文龙说,现在,检察官助理负责摘录证据、核实身份信息等,“我只需要专心办案,不管‘大案’‘小案’都努力‘求极致’,哪怕以后退休都要接受所办案件公正性的考验。”


见一叶而知深秋。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持续狠抓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巩固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做好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对检察人员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推进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同时,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解放思想,推动检察履职方式、监督手段等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新要求。


这是一次革故鼎新的起航。


2018年,检察机关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不仅打破传统“多人接力”办案模式,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在引导侦查取证、加强侦查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是一次号令如山的进发。


2021年10月,最高检与公安部协同创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不到两年间,全国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3662个,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侦查办案质效双升,新型中国特色的检警关系逐步完善。


这是一次合众聚力的实践。


2018年,立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推进这一制度的适用,一体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20年以来,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均在80%以上,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一审服判率达到95%以上,从源头上实现定分止争、化解矛盾。


过去20年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长期稳定,重罪、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轻刑率大幅上升。


面对这样的变化,最高检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树立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办案理念,在办理未成年人、民营企业等特殊主体涉罪案件中坚决贯彻这一理念。同时对重罪依法严惩,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则依法从宽处理,慎重逮捕、羁押、追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推动“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开启了我国刑事司法加强人权保障的新篇章。


遍看神州春潮暖

——能动检察融入国家治理和为民之治


改革是贯穿五年检察工作的一条主线。


改革的背后,不仅是新时代检察人变革图强的洪钟大吕,也是心怀“国之大者”的使命与担当,是为民司法的检察初心。


国之所需,改革所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要求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针对一些涉案企业因负责人被抓、被判刑而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可能由此倒闭、工人下岗,最高检出台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检察政策,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截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100余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3500余件。


着眼于更好地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与创新型国家建设,2020年11月,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一体履职,推动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2022年全国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数较2018年上升超51%。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在实现跨越式成长的同时,违法犯罪问题也日益凸显。2021年9月,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建立起检察—证监全面监督合作关系,通过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同步交办重大案件,加强执法司法合力,依法严惩、全链条追责证券犯罪,起诉康美药业、康得新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等重大案件,以法治之力护航资本市场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司法案件中,有的隐藏深层次矛盾问题,有的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8年以来,最高检围绕防治校园性侵、规范公告送达、强化金融监管、严防窨井“吃人”、防治虚假诉讼、治理网络空间、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等主题,先后向有关国家机关制发了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促进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


信访案件都是当事人的揪心事。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承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2019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共收到350余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5%。


为解决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的申诉问题,从2019年最高检部署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到如今转入常态化做实,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依法、公平、有效解决行政争议3.3万余件,其中10年以上的行政争议1600余件,20年以上的行政争议400余件,促进了一大批行政争议案结事了、政和人和。


为减少人民群众诉累,督促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努力在办案第一环节就求极致,减少、杜绝因工作粗疏导致“程序空转”,2019年,最高检创设“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


3年多来,“案-件比”质效评价指标切实有效地推动着检察工作机制、检察办案作风发生实质性转变,检察机关办案效率提高,办案周期缩短、办案环节减少。自2019年最高检首次提出以来,“案-件比”逐年优化,2022年较2019年减少了0.77个点,相当于压缩了95.9万个空转程序、内生案件。


2019年7月,最高检部署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工作,把争议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开群众“法结”与“心结”。截至2022年12月,共开展听证31.2万件,地方三级检察院共邀请听证员113.6万人次参加检察听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写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答卷。


云帆高悬展宏图

——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时代出题目,改革做文章。


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水平的提高,一个大规模产生、分享、应用数据的时代早已开启。


如何构建起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法律监督新模式,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争相发力,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检察业务工作,更深层次激发检察生产力。


作为数字化建设的先行省份,2021年,浙江省检察机关率先在全国建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将其打造为承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数字检察运行机制的成熟平台,为检察官收集数据、构建模型、打造场景提供“一站式”的平台支撑,被评为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


2022年11月,最高检数字检察办公室成立,围绕数据获取和使用、监督模型的培育和推广、类案线索管理和反馈等开展工作,全面部署应用“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积极运用大数据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


“以科技为支撑,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2023年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深化检察改革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一招。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一份清晰的任务单摆在检察人面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围绕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正在拓展新领域的探索,并不断总结、积累实践中的司法经验,推动公益诉讼规范化、法治化、体系化建设。最高检党组已成立领导小组,为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更完备和精细化的顶层设计。


立足波澜壮阔的改革实践,最高检已启动《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最高检机关各业务部门、各省级检察院也在深入研究检察改革的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调研论证。


破浪前行,把舵定向。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在最高检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上强调,新征程上,要以“六个坚持”为根本遵循,与时俱进推动理念革新;持续深化能动履职、诉源治理,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实践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风劲帆满海天阔,奋楫潮头逐浪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检察机关继续秉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勇立改革潮头,推动创新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重任。




来源:检察日报 要闻版

作者: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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