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法律监督方法论”论坛暨数字检察工作现场观摩学习活动在湖州召开
2月23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方法论”论坛暨数字检察工作现场观摩学习活动在浙江湖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州市委书记陈浩,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致辞。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翁跃强主持会议。
“数字时代,数字检察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开创全新‘赛道’,每个人都应感受到紧迫感、危机感。”张雪樵强调,各地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的重要意义,树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思维,锚定目标,细化举措。
张雪樵指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突出强调“业务主导”,坚持“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防止离开业务需求空谈数字检察。
“借助外力虎添翼,以我为主强联合。”张雪樵指出,检察机关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合作,利用好第三方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借助外脑外力更好地为检察监督服务。张雪樵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汲取先进经验,创新发展路径,将观摩学习的收获切实转化为推动本地数字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动力。要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建设,遵循“小切口”原则,举一反三,研发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充分激发“大数据”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放大、叠加等作用。
湖州市委书记 陈浩
陈浩表示,近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大数据撬动法律监督,以数字赋能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系统蝶变,为浙江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贡献了湖州力量。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迭代深化数字检察工作,努力为全省、全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胡东林
胡东林指出,迈入新征程,如何纵深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为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时代篇章提供强大动力,是浙江检察机关的必答题。要将“发展难题”变为“改革文章”,探索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法律监督新路径,实现法律监督高质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将“单向突破”转向“系统变革”,推进数字检察平台、机制、模式、专项监督的全面贯通、综合集成,真正形成系统变革的改革成果。要将“数字检察”融入“发展全局”,以系统观念、全局意识,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法治同行对数字检察的获得感、认同感。
论坛上,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北京亚信数据有限公司和绍兴市检察院、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医保基金监管”的大数据应用实务进行了主题发言。专家就相关发言内容作点评总结。
胡 铭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
数字检察的实践探索体现了积极主义的法律监督观和检察工作的整体转型升级,使法律监督插上数字的翅膀,在民生等重点领域作出独特贡献。这个过程中,检察官需要成为既熟悉法律监督业务,又了解数字化技术、行业特点的复合型人才。另外要充分认识到数据共享过程中数据安全的重要性,以制度化落实数据的监管、规范使用。
马长山
华东政法大学
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
数字检察准确把握了数字社会的行为逻辑,体现了司法平衡主义精神。通过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司法功能,实现数字化时代底线权利的有效保护。数据和算法是数字时代的核心要素,数字检察在这方面尚有进一步创新发展的空间。数字检察探索了数字司法的“中国方案”,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图景。
翁跃强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数字检察作为制度性的重塑,最根本的是指向了社会治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首先要求检察机关转变传统办案理念,树立系统思维和治理目标,主动担当作为。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医保基金监管”领域要积极推进与医保、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共治,充分发挥“融合”优势,梳理案例特征规律,建立模型挖出类案,聚沙成塔。
当天下午,与会人员到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听取浙江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的经验分享。当前,浙江的数字检察工作形成了哪些主要做法、机制和典型案例?一起来看——
浙江省检察院:数字检察的“道”是“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本质与核心是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数字检察的“路”是“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三个环节分别重在检察官的类案拓展思维、三查融合办案机制和让监督规则成为治理规则;数字检察的“器”是“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和“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定位于一体作战、普遍赋能。着力解决数字检察的数据源问题,盘活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渠道蕴藏的数据“财富”,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省委《若干意见》、全省数字化改革和政法一体化推进等契机,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增强检察官建模意识,提升能力,通过优化平台和练兵实战,使一线检察官成为数字检察的主力军。保持全省一体推进、强力推进的动能,使数字检察成为各级院党组的重头工作,推进数字办主导、业务部门主责,落实“一域突破、全省共享”,强化牵引力、协同力、集成力。
杭州市检察院:探索构建“情指一体+协同治理”数字检察工作体系。组建数字检察指挥中心,指挥部署数字办案、统筹协调专项监督等,下设情报中心、常规办案单位、合成办案单元等,已建立有效监督模型72个,产出线索39.9万余条,在国土资源非法占用、网约房业态监管、农民工工资拖欠等25个领域开展数字检察监督专项,监督成案800余件。探索构建全领域、全地域、全范围、全流程的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以协同共治推进数据融合,以智能算法提升治理精度,贯通市、区两级200余家单位,贯通法治督察、检察监督和司法监督,上线特定行业准入、社保基金守护等12个监督应用子场景,推进监督促进治理。
绍兴市检察院:以数字检察为牵引,以类案监督为核心,以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治理为目标,通过“典型个案分析-案发规律梳理-数据共享归集-数据碰撞比对-类案线索研判-移送线索调查-开展精准监督-推动社会治理”的基本路径,对“套路贷”虚假诉讼、非标油违规使用、车保理赔诈骗、花型版权虚假诉讼等40余个问题开展类案监督,联合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推出数字化类案监督“一本账”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数字办案一体融合机制,在数字检察指挥中心组建3个数据研判团队,形成“市院统筹指挥+基层院创新协同”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数字检察办案团队,纵深推进数字检察办案实战实效。
湖州市检察院:湖州是全省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唯一试点市。工作专班在市检察院成立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共治中心,建立执法司法云数据中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和政法工作网互联、N个信息共享应用场景“1+1+2+N”模式,采用“数据银行”管理模式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共享率达73.3%,共建立有效数据模型132个,形成类案408件,发出法律文书320份。研发未成年人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一件事应用,联合湖州市公安局、卫健委建设“强制报告一键智达”系统,已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