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提升企业刑事防控能力! 浙江检警连续三年开展这个行动
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继续开展“护航2023”优化提升企业刑事防控能力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惠企措施、构筑护企防线、推进助企行动,打造安企生态,全方位服务浙江高质量发展。这也是两部门连续第三年开展此项行动。
“护航2023”专项行动主动融入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省政府“十大工程”,聚焦涉企刑事打击和风险防控能力优化升级,明确提出全力侦办一批涉企重点案件,打击一批侵企违法犯罪分子,摧毁一批涉企犯罪灰黑产业链,有效遏制涉企违法犯罪尤其是涉企职务犯罪多发高发势头。同时,通过区域整治、行业治理、产业预警、专项打击等工作,强化行业性、源头性、系统性风险治理,持续净化、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根据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护民企“啄木鸟”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全面提升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和商业贿赂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案件法律监督力度;紧盯涉亚运工程建设、知识产权、媒体宣传、冠名推广、股权投资、票务承销、后勤保障等行业领域,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以及损害商业信誉、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违法犯罪;深化检察机关涉企案件入企调查、“企业家法治会客厅”、“检企同行”平台、法治保障中心等品牌建设,着力打造全方位、系统化的服务企业矩阵,建立长效管用机制。
“护航202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省检察院分管院领导、省公安厅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将持续至年底,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据悉,“护航2022”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61人,批准逮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158人,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4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123人,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682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62人。
文字:龚婵婵
●如何以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这个会议集中调研座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今年一号检察建议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