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省邮政管理局等18个部门共同印发实施《浙江省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寄递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寄递安全违法线索通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与协查处理工作。省检察院在该专项行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为五家发言代表之一向全省检察机关提出要求,部署落实专项行动。
· 2020年2月 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预防和打击寄递毒品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等指引性文件,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也结合本地特色建立机制,全省上下联动、左右发力。省检察院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积极推进邮政业安全中心和县级机构建设,实实在在推进全省监管力量提升。
· 2021年10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吸纳省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等多地经验做法,向国家邮政局制发“七号检察建议”。浙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先发优势,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公安机关、邮政管理部门协同发力、一体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 2022年4月 省检察院牵头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共同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寄递渠道“春雷”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高站位统筹谋划,聚合力实战演练,抓重点能动履职,强推力综合治理。期间,省三部门多次座谈、实地走访,共同推进“五项试点”工作,又通过开展联合行动,对试点地区组织回头看,于“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在湖州组织召开全省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及浙江省“春雷行动”实战演练暨经验交流会,全力护航二十大胜利召开。
· 2023年2月 省检察院等14个部门根据国家层面相关指导意见,结合本省工作实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6月9日,省检察院等18个部门共同印发《浙江省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最高检指示精神对全省检察机关作出了平安寄递专项行动动员部署。· 寄递渠道犯罪案件下降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案件250余件,2021年下降超2成;2022年相比2021年同期又有大幅下降,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 协同监管力量增强 横向方面,截止2023年初,浙江县(市、区)级行政区域成立专门邮政监管机构的数量由2020年初检察建议发出时的20余个发展至现在的80个;纵向方面,各级检察院注重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主动跟进监督,陆续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各项检查指导,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寄递行业落实检察建议所涉问题整改规范到位,协同效应明显,监管力量增强。
· 寄递行业整改规范 浙江自2020年开展寄递治理工作以来,在检察、公安、邮政管理等多部门协作配合下,通过启用人脸识别、开箱验视寄件系统等手段解决了智能快递柜寄件漏洞问题;通过在吴兴区试点同城跑腿等新业态监管盲区治理,进一步发现相关工作推进的难度和阻力;通过推动寄递企业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探索门店和上门揽件人脸识别寄件试点、增设智能设备筛查环节、多措并举提高监管能力等系列措施,助推寄递行业管理完善。· 公众禁毒意识提升 省检察院与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严厉打击寄递毒品犯罪十大案事例等,以鲜活的案例事例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全省多地检察干警主动送法进校园、进快递企业,普及禁毒知识,提高在校师生和快递从业人员对毒品及其危害的认识。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的一名快递小哥根据南浔区检察院持续开展的行业“定制普法”“以案释法”专题培训内容,敏锐发现某接收快递人员张某某行为举止异常,将线索层报企业负责人后举报至公安机关,后该张某某贩毒行为被查实并因此次贩毒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评最高检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浙江检察机关将以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春雷’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的重要举措和今年‘全民禁毒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等禁毒主题活动的抓手,通过加强推动日常联合执法,监管执法司法联动和安检问题联处,促进寄递行业治理能力提升,形成整体合力,”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以更高标准、更严部署、更强措施、更佳状态助力打赢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我省寄递渠道安全平稳畅通这场硬仗。”
供稿: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文字:刘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