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例!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
近日,全国妇联会同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等四家团体会员发布了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其中,由浙江检察机关办理的滥用药物有损身心健康源头治理共护祖国未来——防止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综合司法保护案、妇女遭受家暴遇困境多元救助帮扶暖人心——方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
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十大案例(浙江部分)
滥用药物有损身心健康
源头治理共护祖国未来
——防止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综合司法保护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刑事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长期大量服用通过网络购买的氢溴酸右美沙芬(以下简称“右美沙芬”),形成一定程度的药物依赖。“右美沙芬”属于非处方止咳药,长期服用易产生暴躁不安、冲动、醉酒样等成瘾性身体表现,易诱发暴力型犯罪或遭受侵害。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将上述情况报告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运用数字检察分析发现本地多起类似案件中存在未成年人“右美沙芬”滥用情况,并查实存在部分微商无资质或者违法加价网销“右美沙芬”、部分网络平台未设置相关在线药学服务渠道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可以随意购买“右美沙芬”,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监测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加大“右美沙芬”网络经营流通监管力度,并推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风险管控实施意见。
为推动国家层面研究调整“右美沙芬”药物管制级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加强案件指导,建议省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涉案药物的交易监测、专项检查、成瘾性研究。2021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管理。2022年11月,“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被纳入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清单。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本案是检察机关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提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工作质效,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个案过程中,主动应用数字思维,系统梳理类案监督线索,综合研判案件背后的风险因素,精准发现案发领域治理漏洞,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实现协同治理,促进有关方面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执法,推动从顶层设计上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相关领域社会治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妇女遭受家暴遇困境
多元救助帮扶暖人心
——方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方某某(女)与徐某某原系夫妻,育有两个女儿。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2018年10月,两人发生争执,徐某某打伤方某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浙江省仙居县妇联执委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此情况,劝导并帮助方某某向公安局报案。妇联工作人员随后多次入户慰问方某某,了解其生活状况,帮助其依法维权。2020年6月,徐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徐某某故意伤害罪案时发现方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方某某体弱多病,靠卖小吃赚取基本生活费,两个女儿正读大学,难以全额负担学费及日常开支。方某某与徐某某于2021年12月离婚后,徐某某不愿承担共同债务和两个女儿的抚养费,也未赔偿方某某的治疗费用,母女三人生活面临困难。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方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提请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缓解被救助人面临的急迫困难。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县妇联与县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会商,研究制定多元救助方案,对接街道将方某某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其家庭实行动态监测识别;协调民政局将方某某两女儿纳入贫困大学生救助项目,并联系女企业家协会结对帮扶,减轻其家庭负担、保障就学;县妇联根据方某某实际情况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县红十字会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方某某母女三人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引导其走出家暴心理阴霾。2023年初,在常态化回访中了解到因房东清房,母女三人面临无房可住的情况,县妇联和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对接县住建局和街道,紧急为其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到方某某腿脚不便,还为其争取到了电梯房,妥善解决了母女三人的住宿问题。目前,三人生活正逐步改善。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本案系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对遭受家庭暴力违法犯罪侵害的困境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协调实施综合帮扶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仙居县妇联执委主动走访排查,发现妇女遭受家暴的情况,并推动对家庭暴力的处置。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主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合力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被救助人燃眉之急。为推动解决被救助人后续生活保障问题,妇联组织会同检察机关践行“一次救助 长期关怀”的理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帮扶,提供低保、就业、就学、住房、心理辅导等全方位综合帮扶,最大限度帮助家暴受害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传递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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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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