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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集体接见荣获第十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的浙江代表

浙江检察 2024-03-18
林贻影向荣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代表致以祝贺和问候


12月21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集体接见荣获第十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的浙江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强调,此次活动既是一次与荣获全国“双先”表彰代表的见面欢迎会,也是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交流座谈会,要深入学习贯彻陈文清书记和应勇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浙检铁军。


林贻影强调,要坚定不移讲政治、筑忠诚。模范首先是政治上忠诚、坚定、先进,要始终毫不动摇地在讲政治上做表率、在筑忠诚上树标杆。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此次“双先”表彰为契机,以先进典型来激励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锤炼坚强党性、强化宗旨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浙江检察机关最鲜明的政治底色。要坚持不懈提素质、强专业要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不断增强业务素质、提升专业化水平。要以此次“双先”表彰,以及“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等业务竞赛佳绩为带动,纵深推进浙江检察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让我们的检察官本领更硬、专业更精、办案质效更高,进一步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要坚韧不拔重实干、立新功。要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这一使命任务,把表彰先进典型、弘扬榜样力量同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加快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功夫下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在新的一年坚持求真务实、实干担当,不断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新时代新征程浙江检察事业发展再立新功,为法治护航浙江省“勇担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双先"代表分享了哪些体会?

有哪些工作打算?



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代表

鲍  键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立足新起点,对标应勇检察长提出的“更好服务‘新时代的硬道理’和‘最大的政治’”的部署要求,谋划工作思路、找准履职重点、提升监督质效,推动余杭检察在高原之上再攀新高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代表

陈  祺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继续秉持“小案”也能作出“大文章”的工作理念,坚持把“高质效”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中,以更高的站位为大局服务,以更优的质效为人民司法,以更实的举措为法治担当。


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代表

沈  璋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继续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在思想淬炼与队伍锤炼中守牢红色根脉,为大局服务;在公益保护与雏燕关爱中践行家国情怀,为人民司法;在打击犯罪与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权威,为法治担当。


荣立“集体一等功”代表

王焰明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始终保持平和心态、向上姿态、奋进状态,主动作为、能动履职,保持自身优势,着力探索形成具有慈溪检察标志性的经验做法,同时努力在数字检察、高精尖人才培养等方面狠下功夫、抓出实效。


荣立“集体一等功”代表

陈学志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继续以队伍建设为基石,以能动履职为核心,以守正创新为关键,打造好具有地域特色、检察特征的工作品牌,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荣立“集体一等功”代表

曹国华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持续聚力打造未检“彩虹桥”、公益诉讼“益之家”驿站、刑检繁简分流三张名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荣立“集体一等功”代表

陈  俊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在做好基本功的前提下,继续牢牢抓住海洋这个特色,深耕海洋检察,集中精力做大做强“海”字文章,不断提升涉海案件质效。


荣立“个人一等功”代表

吕  静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作为一名检察人员,不仅要有个人的守正担当、集体的同心同向,还应着眼于检察事业发展的更大格局和服务中心大局的更高层面,落脚于法律监督定位和社会治理职能,以检察之答回应时代之问。


荣立“个人一等功”代表

项秉忠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积极融入中心大局,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更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以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助推浙江民事检察新的跨越。



荣立“个人一等功”代表

温一浩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兼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坚持“溯源监督、数字监督、综合监督”理念,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


荣立“个人一等功”代表

王  艳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继续以为民初心、恒心、匠心,坚决扛起浙江作为“枫桥经验”和“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发源地的使命担当,带头深入践行,用心传承发展,用情用力解民忧、解心结。



荣立“个人一等功”代表

孙婷婷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办公室主任

进一步思考在新形势下如何以实质化监督做优刑事检察,以专业化监督做深民事检察,以穿透式监督做实行政检察,以规范性监督做精公益诉讼检察,以精准式监督做强检察侦查,真正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





文字:陈泉

图片: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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