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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罪”走向“治理”!他在基层见证“平安浙江”建设

浙江检察
2024-10-22


【追光】

在铺满前行之光的新征程上,一个个守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人将自己汇入这道光中,也成为了各自岗位上照亮四周的光源,吸引着更多微光的汇聚——唯有奋斗,方能不负时代、不负山河。“浙江检察”【追光】结合“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主题,继续讲述那些散发着光热的浙检人故事。今天一起来看全国优秀公诉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桥的故事。



从“治罪”走向“治理”

刑事检察的变与不变


作者:何桥

全国优秀公诉人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3月8日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报告中的一句话,引人关注。
轻罪治理,是过去一年的热词。其实,早在2020年,最高检就开始关注轻罪数量的变化,将轻罪治理纳入公众视野。当年的工作报告首次披露20年来我国刑事案件变化情况时就分析表示,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持续上升,犯罪结构变化明显。作为来自浙江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有着十多年的公诉生涯,何桥不仅从报告中读出了蕴含的深意,更深刻地感受着变化的进程。




大要案彰显法治权威


那是2015年。经过几年的办案经验积累后,何桥开始主动请缨办理大要案。在他眼里,大案要案不仅是磨砺自己业务能力的试金石,更是一名公诉人代表国家以法律惩恶扬善的战场。


当年8月,一起跨越多个省份的特大虚开发票案交到了何桥的手上。这是一个内部分工精细的集团犯罪案件,涉及嫌疑人18名,涉案金额高达1.78亿元。主犯金某虚设5家空壳公司,以公司名义向税务机关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2300余份,后以每份280-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郑甲,郑甲再次出售。从接单、打印、运送、保管各个环节,每个成员的罪行都有其特殊性。对他们的定罪量刑必须精准,才能做到不枉不纵。


那段时间,审查提审、核对数额、绘制案情关系图……何桥常常忙得忘了时间。两个月后,案件获判。该案的办理,不仅对虚开发票犯罪实施了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形成了强力震慑,更为国家挽回6000多万元损失。


之后,何桥又参与办理了中央部委督办的杨某等28人生产、销售假药重特大案件,以及涉案金额近4亿元的李某某等26人制售假币系列案等重大案件。在一起起大要案的办理中,何桥能清晰地感受到法治社会跳动的脉搏,他觉得,这就是公诉人的使命。


但更多时候,当时身处案件起诉量常年居全省前列的义乌市检察院,何桥要面对的是数不清的小案。相比于大要案的惊心动魄,他常常思考,作为一名公诉人,“案多人少”的困局,如何去破?



27%背后的探索


2019年,何桥开始探索破题之路。

对案件类型进行详细分析后他发现,每年全市起诉的约3000件案件中,醉驾案件几乎占三成。这类案件办理相对简单,主要依靠血检等客观证据定案,犯罪嫌疑人也大多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认罚。是否可以针对这类案件建立一套“恢复性司法”新模式?于是,他们联合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设立速裁办案中心,并首创醉驾不起诉案件“积分制”和“24小时”办案模式。
以“积分制”为例,危险驾驶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到餐厅、KTV等酒驾高发地宣传安全出行知识,或者参加交通文明劝导、在新媒体平台宣传酒驾危害等均可以积分。通过这种量化考察的方式,将积分情况作为综合评价其社会危险性的考量因素,决定是否起诉的重要依据。
“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后果。相反,他要通过认罪认罚、公益劳动等一系列行动去纠正自己的行为,修复给他人、社会造成的伤害,而这也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深意所在。”何桥说。
探索的结果令人振奋。从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义乌市“醉驾”案件发案量较上一年同期下降27%,实现了对该类案件的诉源治理。
不仅是针对一类案子,以轻罪治理为重点,在金华市检察院去年成立轻罪治理研究中心的基础上,何桥目前所在的婺城区检察院作为全国试点,也在探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精准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从个案的“治罪”,到类案的“治理”。在“小商品、大市场”的义乌,何桥还带领团队以知识产权保护为重心,运用大数据串联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的监督模型,探索构建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监督场景,形成多维一体的知识产权行刑共治格局。如今,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已经成为义乌市场的一块“金字招牌”。
“如果说办好一个案件是从微观视角实现对个案的正义矫正,那么对类案反映的犯罪行为进行专门化、系统化地矫治,推动社会治理,就是宏观视角上的守护正义。”何桥说,相比于重大刑事案件,醉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轻微犯罪以及部分经济类犯罪,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更需要从“治罪”走向“治理”。



在办案中传递司法温度


从“治罪”走向“治理”,在何桥眼里,数据的变化不是办案的目标和终点。


多年前,他曾办理过一个盗窃案。案件承办过程中,嫌疑人的父亲多次找到他,甚至还拿着有血手印的请愿书,情绪激动,说不相信儿子会盗窃,这案子肯定办错了,他要为儿子伸张正义。作为承办人,何桥认真看过案卷中的每一页笔录和每一份证据,他知道没有错。


案件开庭审理的那一天,在旁听席中,何桥又看到了那位父亲熟悉的身影。庭审中,他不仅详细地展示所有证据、释法说理,还在法庭教育中将“父亲”多次奔波反映的情况告知作为被告人的“儿子”,传递父亲的一片爱子之心和望子成龙的期盼,也借父亲的爱唤醒走上歧途的他。当庭审的最后,被告席上儿子真诚悔罪,郑重地向法官承诺,也向父亲作出承诺,旁听席上的父亲泣不成声。


“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他的背后,有情有义。”看着法庭上的这父子俩,这起小案,让何桥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成就感。


始于办案,又不止于办案。在提审时,他会认真听取每一位嫌疑人的辩解,而不是有罪推定;在审查证据时,他会更加注重以客观性证据定案,而不是仅仅依靠口供;他会更加注重法条背后的法治精神,通过认罪认罚、不起诉等方式,让司法有力度也有温度……尤其是针对近年来居高不下的电信诈骗案,以及涉众型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他总是尽最大可能追赃挽损,守护老百姓心中的安全感。


2022年,在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的传销案件中,赵某某等人以电商平台名义骗取社会公众资金,被害人多达数千人,何桥和专班的同事全力追赃挽损,通过认罪认罚等手段促使赵某某等人变卖处置房产、追回近100公斤黄金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000余万元。2023年,在办理楼某某等人通过P2P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案件中,何桥带队力破难关,最终,该案5名嫌疑人退还全部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成为该院办理的首个全额退赃的非法集资案件。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电影《第二十条》里的这句台词,何桥再熟悉不过,因为它道出的不仅是公诉人面对案件时的如履薄冰,更是司法为民的初心,“虽然时代在变,我们的办案理念在变,但对公平正义的守护没变。在实践公平正义的路上,我们将一直坚守。”




何桥

简介

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现任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浙江省第11届公诉标兵、第9届市级刑检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专业人才库,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办理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件。



来源:平安鼎微信公众号

记者:许梅

通讯员:张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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