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浙江检察: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4月23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主题为“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闻发布会。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过孟超通报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过孟超通报工作情况。
2023年,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紧扣省委“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共建创造最活、保护最严、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省”等重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据悉,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91人,提起公诉1881人。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件、典型案例2件,全省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整体质效稳居全国前列。
突出综合履职
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
全面拓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思路,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步提升。一是持续做优知识产权刑事检察。从快批捕起诉温州“3.19”侵犯亚运会吉祥物著作权、杭州黄某侵犯网络文学著作权等案件。依法严惩科技创新密集型重点领域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共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21人。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力度,全年提前介入率80%以上。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43件,办案数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针对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提出抗诉,省法院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三是持续探索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领域,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监督。
突出机制创新
抓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紧密结合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依托机制创新、外智助力,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履职提质增效。一是注重刑事民事协同,切实加强权利人权益保障。创新推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调诉结合”工作机制,全年共促成诉前调解118件,权利人累计获赔数额7000余万元。二是注重执法司法协同,积极融入大保护工作格局。全年共向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知识产权不起诉案件183件。与省版权局建立净化版权长效合作机制,与省法院、省公安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与上海、江苏、安徽检察机关协同开展数字经济知识产权领域案件办理。三是注重促进治理协同,着力优化增值式检察服务。深入落实省委关于涉企增值化服务改革部署,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源头预防治理,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治理一片领域”。
突出数字赋能
做实知识产权“高效保护”
坚持“数智”引领检察创新履职,融合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与数字检察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监督线索挖掘方面的作用,对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碰瓷式维权”等恶意阻碍创新不诚信诉讼行为开展分析研判,深度挖掘监督线索,保障和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如绍兴检察机关搭建数字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挖出了一个专门虚构影视作品著作权权属,以专业虚假诉讼、借“维权”敛财的犯罪团伙。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同配合下,以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等罪名推动刑事立案23人,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提起民事抗诉47件。有效惩治知识产权权利滥用,推进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
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应建廷发布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晓青、新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玲就刘某某等五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王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等2个典型案例进行讲述。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吴俊洁接受媒体采访。
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重道远。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贯彻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主动融入我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集成改革,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文字:刘琳玲
图片:林依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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