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宅基地……
房子因为起火被烧毁,他被迫外出务工二十年。年纪大了想回家养老,宅基地却没了?协商、调解、信访,忙活六七年,问题依然没解决。老人起诉到法院,看华容县人民法院法官如何抽丝剥茧,为他找回“消失”的宅基地。
务工二十年回老家,宅基地却没了?
2003年3月,张嗲嗲位于华容县鲇鱼须镇宋家嘴墟场的房屋(78平米)因故失火,证件、财物随房屋付之一炬,张嗲嗲和妻子只得外出谋生,被烧毁的房屋残留在原地。
2015年,62岁的张嗲嗲因年事已高,准备回家养老,这才发现,自己原先的宅基地被两邻居陈某、易某一左一右侵占,所剩无几。周边邻居的房屋扩建到几乎墙碰墙,要查看原来的宅基地,只有一条仅一人宽的窄巷与外界联通。
信访办工作人员引路,前往现场查看
与占地的邻居陈某、易某就返还宅基地及相应补偿事宜协商未果后,多次向当地居委会、乡镇信访办反映,张嗲嗲走上了持续多年“找说法”的上访路。乡镇、居委会相关部门和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协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始终达不成一致。
承办法官多方取证,事实逐渐清晰
既不赔钱,又不让地,年逾古稀的张嗲嗲按捺不住心中的怒气,将陈某、易某诉至法院,想要通过打官司“要回自己的地”。
因该房屋有一部分系张嗲嗲从其父亲处继承,有一部分系张嗲嗲的弟弟赠与,加上年代久远,资料不全,无法确定张嗲嗲的宅基地范围。
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取证,一边联系张嗲嗲的弟弟,确定赠与事实;一边走访周边群众,调查张嗲嗲及其父亲、弟弟多年前的宅基地范围;一边通过到国土部门翻阅纸质文档,查阅到张嗲嗲的用地清理表,并对陈某、易某占用的宅基地面积进行测量;一边邀请信访办、调解委员会、街道工作人员等多次进行调解,但矛盾积累已深,化解难度较大,组织双方商谈返还宅基地及补偿事宜无果。
承办法官组织信访办、调解委员会、街道工作人员、代理人调解
事实在一次次走访、一遍遍调查中渐渐明晰,案情已经查清,调解也没结果,承办法官依法判决:由邻居陈某、易某限期内返还所占有的属于张嗲嗲的宅基地,并向其支付自2015年以来的占地租金。
退地又还钱,老人再也不用上访了
判决容易下,执行判决难。如何让邻居拆除原有建筑,退地又还钱?如何让张嗲嗲服判又息诉?成为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两道难题。
下达判决后,承办法官又多次找到占地的邻居,再次释法明理,陈述利弊。最终,邻居主动将扩建的房屋拆除,并赔偿占地多年的租金。至此,各方均未上诉,张嗲嗲也再未上访。
法官提醒: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当宅基地被侵占,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利益受到侵犯,使用权人有权要求侵占人返还土地;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被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为 严玉芳 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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