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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中央电视台系列报道之六:北大荒的法律捍卫者——刘春荣

2017-10-28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组精心策划制作特别节目——《榜样的力量》。《榜样的力量》以十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为报道主体,在十期特别节目中,栏目组走进法院、走近法官,近距离感受人民法官的工作氛围,讲述十位法官精彩的办案故事和感人的生动事迹。


今天我们就一起走近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听她讲述她的办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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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北大荒的法律捍卫者》


我最喜爱的好法官:

刘春荣,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

图为  刘春荣在“我最喜爱的好法官”

推选结果揭晓活动上接受荣誉证书及奖杯。

案情简介

1998年,村委会分包给韩志林25亩地,但2004年突然将其中9亩抽回。在多次找村委会理论无果后,韩志林联合17位村民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案件的主要争议是土地的性质,但韩志林等人却并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地是责任田。案件最后以韩志林等17位村民的败诉而告终。结案后,为了了解更多细节,主审法官刘春荣多次来到韩志林家,但韩志林却认为刘法官没有秉公办案,将她拒之门外,还放狗咬她。但是经过多次调查,刘春荣的工作都被韩志林看在眼里。当刘春荣再次来到韩志林家时,韩志林热情的把她迎进了屋,也在刘法官的耐心讲解后明白了自己败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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