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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内2次出庭,陈海鹰检察长带头办案

杭州检察 2019-03-29

9月25日


9月25日上午,陈海鹰检察长出庭支持一猥亵儿童抗诉案。

该案一审由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检察机关认为该案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在办案过程中,陈海鹰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全面分析证据材料、亲自拟定讯问提纲、讯问被告人、查阅相关司法指导案例,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

讯问被告人

庭审期间,陈检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依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并结合国内外司法惯例阐明对本案量刑从严把握的必要性,建议二审法院改判。


法庭辩论结束后,原审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裁判,法庭效果良好。


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9月21日

9月21日上午,陈海鹰检察长出席浙江省第四监狱11名罪犯减刑案件检察监督法庭。其中一案系重大立功减刑案件。

庭审前,陈检提前介入了监狱对该重大案件的证据补充、完善等引导取证工作。


庭审中,陈检对该罪犯进行了监督讯问,并就违规扣分等情况进行法制教育。


罪犯当庭表示接受教育,未对检察庭审监督意见提出异议,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长回归一线、带头办案已逐步成为杭州检察机关的常态,在员额检察官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

余杭“4•14”百丈溪环境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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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

上城区检察院孙勇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18年2月6日,上城区检察院孙勇检察长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系一起拖车驾驶员违规操作,致使被拖故障车与拖车脱离,与对象车道行驶中的轿车碰撞,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审查起诉阶段,孙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并对犯罪嫌疑人有异议的部分事实进行了积极补证,主动联系被害人了解赔偿情况,全面核查了犯罪嫌疑人在该起交通肇事过程中的犯罪事实以及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庭审中,孙检对全案证据进行了详细举证和充分质证,对案件事实和罪名认定进行了充分的法理阐释。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并明确表示将继续尽个人之力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编辑 | 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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