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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检察人 | “想要发光,前提你得是颗金子”

杭州检察 2019-03-29
 


文 / 谢向华

1987年毕业于杭州法律学校

1987年进入萧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现为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干警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但前提是你得是颗金子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这句话成了我们父女的真实写照。


我的父亲谢耀昕是萧山区检察院恢复重建以后的第一代检察人,而我也已从检近30年,从橄榄绿检察服时代到深蓝色检察服时代,两代人间传承的是一份对检察事业的坚持和热爱。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但前提是你得是颗金子”


这是父亲最常挂在口中的一句话,还有一句便是“做事要认真,不要做单位里的‘铺底鸭’”,父亲是这样教导我的。

1978年萧山区人民检察院重建,时任萧山民政局干部的父亲服从组织安排调入检察院,当时,全院只有7名干部,向公安局借了四间办公室,只有一部电话机作为通讯联络,唯一的交通工具是三辆自行车。


出去办案乘公交车,办公条件十分艰苦。但是父亲毫无牢骚怨言,跟同事一起搬材料造房子的同时,一头扎进法律书籍学习。他认为当前第一要务便是提高业务知识。

在大家的努力下,检察工作慢慢走上了正轨。从检近20年,他办理的案件不计其数,但从未出过一起错案冤案。


而且他严格要求自己廉明办案,凡是亲戚、朋友来说情、打听案情时,他都一一婉拒,还抓住机会做法治宣传,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对检察工作的承诺。


正是父亲的言传身教,一点一滴浸润着我,耳濡目染的我同样选择了把检察工作作为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 


1987年9月,我进入萧山市人民检察院从书记员做起,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等职务,一步一个脚印走得扎实,我牢记父亲的话语,努力把自己锤炼成“金子”。


我经手的案件有上千件,其中不乏犯罪人数众多的团伙案件、社会影响大的敏感案件及疑难复杂案件,我力争做到秉公执法,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


2006年,我被任命为控告申诉科科长, 作为科室负责人,我带领科室人员围绕控申职能,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等各类案件,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围绕群众反映的诉求,认真做好接访、处置等工作,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十几年的时间,在我们科室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控申科先后获得“省级文明接待室”、“优质申诉案件”等多个荣誉,我个人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荣誉,如获得市级个人立功表彰,所写的文书获市院刑事申诉优秀法律文书。


荣誉是过去的,认真努力过好每一天才是永恒的,如今,我虽然已经是快退休的年纪,但还是想积极发挥余热,做为“普法十姐妹”、女检察官协会成员继续尽己所能做好事。


我跟父亲,两代检察人,我们只是一个小小的缩影,经历着、见证着,更多的是感受着萧山检察的发展。今年是萧山检察院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一代代萧检人将继续秉持着老一辈检察人的精神砥砺前行,唯有我们的检察初心恒久不变,我们的检察事业才能代际相传。


本期编辑 | 陈泉

照片来源 | 谢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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