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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政法调研版头条刊登陈海鹰检察长署名文章

法制日报 杭州检察 2019-03-29

2018/11/10

Saturday

今天,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政法调研版头条刊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陈海鹰检察长署名文章——《以实际成效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

以实际成效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法制日报》



改革开放4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以来,人民检察与改革开放风雨同舟,始终砥砺前行。当前,面对多重改革叠加的新挑战,检察机关如何实现恢复重建40年来的最大跨越?“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检察工作之“本”,就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要有新作为、新气象,必须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以实际成效推动转型升级。


法律监督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是一项专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制衡权力,必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以史为轴,我国的检察职能肇始于清末变法,建国后历经曲折起伏,法律定位由最初的“检察权”到现在的“法律监督权”,检察监督模式由“一般监督”到“法律监督”,具体职能不断因势演进。人民检察制度的发展特别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监督权是依法治国的屏障,必须通过具体的诉讼职能实现,法律监督的生命力来源于监督刚性。强化法律监督有利于避免冤假错案,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在法律监督权实施过程中,要正确认识法律监督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正确认识法律监督与互相配合之间的关系,始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要正确认识法律监督与全局之间的关系,始终追求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需求与法律监督供给同频共振。


走进新时代,监察体制改革对我国检察制度尤其是法律监督职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影响,浙江是试点省份之一,杭州检察在优质高效开展职务犯罪审查工作方面理应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检察监督职能场域得以扩充。挑战空前,机遇难得,这些都要求检察机关坚持宪法定位,顺应改革,找准坐标,转型发展,行稳致远。实践中,就是要更加突出主责主业,处理好法律监督职能存量、增量和变量的关系。


存量是指刑事诉讼监督,存量要做强。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传统强项,要运用好三种监督手段,使强项更强,彰显刑事诉讼监督的权威、刚性和张力:一是审查性监督手段。侦查监督环节,要突出重点,更加准确把握捕诉标准,善于运用不捕、不诉权监督、引导侦查活动,同时探索“捕诉合一”,落实“少捕慎诉”原则;要关注盲点,注重对强制措施、强制性侦查行为和财产性强制处分措施的监督;要加强跟踪,对不捕、延长羁押期限、存疑不诉、立案监督案件的后续侦查情况开展跟踪督促。审判监督环节,加强对法院裁判的审查,完善抗诉案源多元化发现渠道,加强抗诉说理,做到敢抗、善抗、抗准。目前刑事诉讼监督案件相比总量而言,微乎其微,有很大提升空间。需要公检法站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构建良性、积极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二是调查性监督手段。以刑事执行检察为突破口,探索对涉嫌刑事执行违法的行为由检察机关调取材料、审阅监控片段、进行现场访问、制作调查笔录,发挥检察机关处于监督第一线的优势,在查清事实、区分责任后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察委员会。刑诉法修改后,进一步完善调查权。三是联动性监督手段。加强与监察委、公安、法院的配合,探索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虚假诉讼、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中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增量是指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增量要做实。这两项新兴法律监督职能,社会关注度高,公益属性明显,要抓实抓出成效,树立检察新形象,并突出坚持刑民并重。公益诉讼要内外兼修。针对公益诉讼案源渠道狭窄、线索质量差等短板,既要“苦练内功”,又要“善于借力”,肩负起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今年以来,我院依托全省三级联动成立的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拓展案源线索;依托驻环保局等检察官办公室、12345市长热线,健全线索共享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办案流程衔接,完善协作机制;依托阿里“钉钉”App建立线索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大数据处理机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标本兼治。一方面,整合综治、教育、共青团、公益组织等各方资源,以专业化办案推动社会化预防,不断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发挥检察机关承上启下的作用,推动公安机关完善专办机制,推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目前,杭州未检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出台首个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获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变量是指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工作,变量要做优。浙江是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在职务犯罪审查工作上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要准确定位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的位置,在规范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强制措施适用的基础上,始终以案件质量为办案的生命线,严格依法办案,在相互配合的前提下探索相互制约的方法手段、制度机制、平台载体,努力形成强化配合制约的“杭州样本”。要率先梳理职务犯罪审证采证标准和办案流程标准,妥善运用退回补充调查和法定补充侦查权,探索形成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办理“杭标规范”。

风正扬帆正当时。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实然责任,亦是我们的时代担当。站在新的时代坐标,杭州检察将始终着眼于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不动摇,践行好习总书记对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贡献杭州力量!

编辑 | 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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