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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检察 杭州检察 2021-04-28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童模更是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利益必须予以保护。


今天上午,滨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召开“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座谈会。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落实滨江区《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提高社会知晓度,推动制度落地。会议由团区委书记许江晨主持。



会上,滨江区检察院陈云高检察长简要介绍了童模保护机制建立的相关情况。未检检察官陈开腾就《意见》做了深度解读,并向基地负责人发放了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资料。




滨江区市场监管局陈呈弟副局长集中约谈滨江区多家拍摄基地负责人,提出:


  拍摄基地在经营中要遵守《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规范经营。


  做好童模相关登记信息,具体到童模的身体健康状况、家长的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当好宣传员、引导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对于拍摄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巡查,保护童模合法权益。

与会的拍摄基地负责人就经营中遇到的困惑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并表示今后将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对于侵害童模权益的行为提高认识、敢于担当,共同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团省委青少年社会参与和权益维护部副部长李亮、团市委学校部(权益部)副部长陈楠、团区委书记许江晨表示,针对互联网新业态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童模权益保护等问题,找准定位、发挥优势,与学校、家长通力合作,积极推动机制落实,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滨江区人大代表冯祖扬、侯志会在交流中指出,对于童模活动侵犯儿童权益,特别是因工作导致辍学的情况,学校的教师应该最为了解,应该扩大对教师群体的宣传力度,通过与教育部门的协作,更好地杜绝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现象。



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李永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建林建议: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家庭和政府之间的平衡度难以把握,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意见的出台就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探索,建议可以通过提供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公共课程的方式,向家长们普法,提高家长们的法律意识和教育能力。




杭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桑涛表示,童模保护机制走在全国前列,体现了杭州的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未成年人保护没有边界,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检察职能,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检察监督,使杭州未检工作真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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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朱光远往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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