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开展得怎样?检察官是否称职?人大来监督
柳外轻雷池上雨,雨声滴碎荷声。黄梅天气没有降低杭检人的工作热度,今天,在杭检17楼,一场动员会正在召开!
6月25日下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和检察官履职监督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勤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王木刚等领导,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公益诉讼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全体人员和部分员额检察官,各基层院分管公益诉讼的院领导6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王木刚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王木刚通报方案
根据方案,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是杭州市检察院2017年7月以来的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包括机制建设、办案、宣传和队伍建设等情况。履职监督的对象则是市检察院从事公益诉讼、民行检察检察官各一名,监督的内容是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官以来的履职情况。
监督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坚持专项监督和个人履职监督相结合、发挥代表作用和专家专业特长相结合、市本级监督和区、县(市)联动相结合,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共分准备动员、调查走访、审议测评、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表态发言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定责任。当前正值检察职能转型、检察改革、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关键期,此次监督活动有助于检察机关回顾反思、找准短板、整体提升,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助于提升业务能力、提升监督刚性、提升工作品质,实现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有助于赢得多方支持、营造监督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增强监督自觉,积极配合监督。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责任,本次专项监督和履职评议是杭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第一次大检阅。被监督部门要围绕监督重点,充分总结报告。接受履职评议的同志要全面回顾任命检察员以来的履职情况,写好履职报告书。其他部门和干警要充分认识到监督公益诉讼工作就是全面监督检察工作,自觉参与到这次评议活动中去。各基层院也要积极配合本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好监督活动。
切实加强整改,提升监督效果。要把接受专项监督和履职评议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浙江省检察院组织推进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的“三个年”活动部署结合起来,与实现杭州检察 “绿色引领、品质检察、突出主业、争创一流”的目标结合起来,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在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长效机制、营造工作氛围上下功夫,打好“组合拳”,争取监督的最大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勤华讲话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杭州建设的需要,是促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需要。
把握原则、明确要求。共同把握好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促进提升四个原则。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办案监督两不误、两促进。认真落实整改,总结成绩,梳理问题,边查边改。切实加强宣传,向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宣传公益诉讼职能,借助媒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会上进行了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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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和对检察官进行履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平台和途径。自2013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情况专题报告,对部分刑检和自侦部门的检察官开展了两轮履职监督;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专项评议和履职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新业务,市人大常委会将今年的司法监督主题定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这既是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也是对检察公益诉讼成果的检验,全市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确保监督工作有序推进。
据了解,早在去年,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就对桐庐县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题审议。今年6月13日,西湖区检察院邵贤副检察长代表该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公益诉讼工作;6月20日,拱墅区检察院罗有顺检察长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3名员额检察官向人大汇报履职情况,接受人大评议。其他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院的司法监督也将陆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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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陈智好
编辑 | 朱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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