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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玉秋:我拿什么拯救你,孩子

杭州检察 2021-04-28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而脆弱的群体,对他们的保护应该是多层面、多方位的;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犯罪侵害造成的精神创伤尤其深重、复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的共同努力。借一个我所承办的案子,谈一谈内心的思索,我觉得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案情:人性之恶难思议


这个案件就事实来看,相关证据非常充分,被告人也供认不讳,足以定罪。但阅卷掩卷之间,我的心灵仍为案情所震撼:盛某因妻子要与其离婚并带儿子(案发时10周岁)与其分居,遂产生杀死儿子后自杀的恶念。2017年11月的一个下午,盛某骗儿子回其出租房内,先试图拧断儿子脖子,孩子觉察后逃开,盛某又抓起菜刀,将孩子按在地上,残忍地向孩子头面部、颈部猛力砍、切数十下。直到奄奄一息的孩子说出“爸爸,我不离开你!”盛某才终因良心发现而报警求救。被害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法医鉴定构成二级重伤。


“爸爸,你为什么要杀我?”被砍过程中,血肉模糊尚存一丝气息的儿子,惊恐万状地望着杀气腾腾的父亲发出的“天问”,让我震撼和痛心。




回溯:苦果之因曾深埋


在提审时,坐在我面前的被告人,文质彬彬,跟我此前的想象有些差距。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仿佛在叙述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他思路清晰、逻辑严密,丝毫没有一点对自己行为的忏悔。他认为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其妻造成,他是被逼的,没有错;他丝毫不关心儿子伤情,还说“让儿子去恨他妈妈吧!”听了他的供述我恨得牙根直痒。从检三十年,这样的被告第一次遇见,实在匪夷所思。


孩子才十岁,他的无辜被害让我心痛,他的勇敢、聪慧深深打动了我。这是个怎样的家庭?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惨案?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和心理咨询师接触了被害人及其母亲,还有盛某的亲戚,咨询了精神病专家、走访了办案民警等等,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故事渐渐显现出来。


盛某,1976年生,14岁时父母因离婚纠纷,其父杀死其母后自杀,成了孤儿的盛某由姨妈带大并供养其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曾在多处找过工作,2006年经人介绍结婚后便不再工作,由妻子工作养家,且因将原有住房卖掉,只能租房居住,生活压力大。盛某有家暴行为,妻子多次提出离婚。2015年,盛某被医院确诊为双向情感性精神障碍,后因感觉服药后浑身乏力而自行停药。其个性以自我为中心,固执己见、不懂感恩,有明显暴力倾向和行为。本次作案前,他将妻离子散、生活无望都归咎于妻子,想与她同归于尽,未能成功,想自杀也未遂。继而又想报复妻子,盘算着自己死也要拉儿子“垫背”,从而让妻子难过。精神病专家认为,该犯罪行为符合其一贯行为特征。经司法精神病鉴定:盛某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作期,实质性辨认能力受损,控制力下降,但均未达到丧失地步,属于限制责任能力。


精神病专家还告诉我,儿童时期原生家庭发生的父杀母后父自杀留下的严重心理创伤,是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没有治愈的创伤在其成长过程中埋下了祸根,扭曲了人性,环境的刺激导致了行为的爆发。“有果必有因”,惨剧的发生似乎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



希望:司法关怀恒彰显


西方心理学家格莱因说:“儿童的心理最初不过是一块未写一字的蜡板,不管心理成为怎样的,它几乎完全是学习与经验的结果。”未成年人遭遇犯罪侵害,会在这块白板上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前些年,我因工作需要参加了心理学培训并获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主动要求分管未检工作,也是想让所学有用武之地。通过与心理专家的交流,我进一步明确应该把更多的着力点放在帮助孩子疗愈创伤上。尤其是心理创伤,既是当务之急,又是一项需要持久的帮扶工作。只有让被害人真正走出心理阴影,才能避免悲剧重演。为此,我会同未检部门制定了周密的帮扶计划,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对孩子先治肉体创伤,再疗心理创伤。


我们邀请了相关专家组建了干预帮扶团队,争取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召开了专门协调会,落实了救助帮扶资金和专业人员,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责任。从反馈的信息看,被害人由于及时得到关注和治疗,目前身体的损伤大部分得到痊愈,伤痕的修复也已开始,精神状态也得到较大改善。但我们都清楚,离真正的治愈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从未成年人的视野和立场加强对他们的呵护和关爱,需要各方面持续的配合,尤其需要孩子和亲人的努力。而我们,既要密切关注,又不能过度接近孩子,给他带来新的不安与自卑。我们需要的是在孩子成年之前,默默走在孩子的身后,静静观护、静待花开。


开庭那天,盛某经过治疗,精神已经恢复正常,但其在庭上的表现却没有改变,还是一味替自己辩护、为自己开脱。我借答辩之机,把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案件的关注及两级检察院为被害人所做的努力进行了宣讲,把法律救助、医疗救护、心理疏导、社会保障这一系列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示。听了这些,被告人沉默了,此后再没有任何辩解,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只说了两个字“谢谢”。


一个充满关爱和同情心的社会,会让孩子的欢声笑语重新响彻在正义的蓝天之下。做一盏黑夜的航灯,帮助被犯罪吞噬的孩子回归正常的生活状态,任重而道远。新学期开始前,我和未检部干警带着学习用品去看望被害人,望着孩子天真无邪的笑脸,我再次感受到生命的坚强,再次增强了做好未检工作的信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愿我们用自己的绵薄之力,为他们遮挡风雨,迎接明天的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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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杭州检察》2019年第2期

编辑 | 朱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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