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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说|董彬:从脚踏实地到抬头看天

杭州检察 2021-04-27

3月10日,在全市检察机关竞岗交流和市院新提拔中层干部座谈会上,9名领导干部作了精彩的交流发言。虽然杭检君第一时间推送了微信,但大家仍觉意犹未尽。为此,杭检微信公众号开设“尽职说”,陆续推出交流发言完整版。


今天推送第六篇,杭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董彬的《从脚踏实地到抬头看天》。




从脚踏实地到抬头看天



杭州市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董彬





八年前,为坚守法治信仰,我跨越行业的藩篱,克服年龄的劣势,穿上了一身检察蓝,成为了杭州市检察院的一名新兵。去年年底,我参加了中层竞岗。作为一名管理层的新人,我有四个维度的感悟。


作为一名新人,我深感荣幸之至。去年一年,我实现了从一名助理检察员到员额检察官、再到中层副职的角色转变。经历了笔试、面试的艰辛,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选拔,经历了太多只有第一次才有的忐忑和喜悦,如今我来到了新的高度。打开窗,便是一番新的检察业务天地。经历前,我告诉自己,机会不大,但参与员额和上岗竞争将是一次不错的体验和过程;经历后,我告诫自己,机会来了,但我的体验和过程还太少太少。虽说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但同事们的竞岗演说,让我见到的不仅仅是激情和魅力,更是一颗颗积极向上的心;领导们的选任考验,让我感到的不仅仅是公正和温暖,更是一盏盏充满希望的灯。然而感恩虽多,却只有历经更多,才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这个新的时代、新的岗位上,在匆匆地与喜悦作别后,让幸运的自己当得起这份幸运,不辜负这份嘱托。


作为一名新人,我又觉如履薄冰。苏轼有言:“临利害之际而不失故常”。然而悄然履新之际,业务范围大变,处室主管工伤,虽有张鹏和我一起商量、把关,自己却仍有太多缺憾和不足,让我与苏轼所说的“故常”有了天壤之别:部门汇报该如何行文,审查报告审批该如何表述,与兄弟部门和基层该如何沟通,让我常常感到深一脚、浅一脚,怕踏错一步,令出难返,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回想过去,低头办案时常常忘了抬头望天,终究是“见画一色,不知其美”。然而当刑事检察业务的画卷向我进一步徐徐打开之时,虽然感到要学的很多,却已经没有分毫学时,必须把所做的每一件事当成考试,然而有考试就该检查、总结,不仅是要避免入坑,更需要谨防重复的失误和问题。由此,我不断地告诫、警示自己,小心看路,决不可失之毫厘而谬以千里,终究“细节决定成败”。
作为一名新人,我甘愿鞠躬尽瘁。成为一名中层副职,需要研究的不仅仅在于上传下达,左肩右臂的管理哲学;也不仅仅是提审开庭、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尽管这是做好分内、守土尽责的基石。但另外的,是更在于花大气力去发掘部门、同事和自身的潜力,为杭州检察事业的发展尽心尽力。考核,是上级院对我们的具体要求,更是反映自身工作业绩的量化指标,进而能够明确部门和自身的素质要领和绩效要素。由此,一方面告诫我须将各项考核指标和自身工作内容进行充分的分析,选择有效的评价工具分解,将“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情感机制改变为“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的量化机制;另一方面提醒我要将杭州检察工作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既不能将刑事检察的考核指标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考核分离,更不能将二部重刑案件与职务犯罪、经济案件以及其他类型案件的工作和考核割裂。一定要用自身百倍的努力、永争第一的决心,杜绝减项,力求增项,才能对结果有所期待。

作为一名新人,我期盼更美愿景。这份愿景,由制度设计、案件办理、业务拓展、自身提升等各种元素所全面绘成。制度设计,形成的是在过去“杭标规范”的基础上,再度登高望远,以命案、毒品案件等各类规范指引所构成的刑事检察新“杭州标准”;案件办理,是在坚决杜绝无罪、撤回起诉和捕后不诉的存量上,以减少逮捕轻刑率,增加纠正违法、刑事抗诉为主要抓手的检察监督新亮色;业务拓展,是从办理捕诉案件主线出发,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司法救助制度为纵向坐标,以检察业务调研和1号检察建议落实为横向坐标,形成全面的检察法律监督覆盖体系;自身提升,是在办好案件和部门各项工作的同时,提升业务素养和道德修养,从脚踏实地到抬头看天,又再度谨慎赶路的螺旋上升轨迹,尽力实现“文过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你放心”的事业价值追求。


检察事业的理想一直在路上,这条道路当然不能走马观花,因为路上虽不总是郁郁葱葱,但终究有着大美的风景。其风景之大,不仅在于大道高楼,四通八达,而在于兼包并蓄,无缝监督;其风景之美,不仅在于江畔听潮,藤影荷声,而在于公正公信,理性温情。作为一名杭州检察机关的中层新人,我深深地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所感动,并愿继续沿着这条道路不断前行。


编辑 | 方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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