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杭州开展强制亲职教育,监护人失职将接受再教育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妇联新闻 Author 姚改改
日前,《中国妇女报》刊登《杭州开展强制亲职教育,监护人失职将接受再教育》一文。
由于家长失职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错或受侵害,怎么办?杭州将通过开展强制亲职教育来破题。
1月19日,杭州市检察院和杭州市妇联联合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强制亲职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杭州检察机关首次以联建基地的形式,依托专业社工组织开展深度合作,在全省尚属首次。
据悉,《意见》呈几大亮点:检察机关、妇联及相关社会工作组织在萧山试点联合打造亲职教育基地,为强制亲职教育开展提供场地及配套设施、专业力量等支持;建立回访评估,在强制亲职教育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内,妇联应当组织开展家庭观察,并提交观察报告,会同检察机关对强制亲职教育成果进行全面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强制亲职教育工作效果可以作为监护评估、附条件不建议撤销监护权考察、监护资格恢复考察等工作的参考。
《意见》明确了强制亲职教育的启动流程。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案情可以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可以对前述监护人及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作出责令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决定。监护人未按照要求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口头训诫并发出督促学习令,同步通报当地妇联督促执行;监护人拒不执行督促学习令的,检察机关可以制发训诫书并通报监护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基层组织。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于拒不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监护人可以建议相关人员和妇联等组织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意见》还明确了强制亲职教育的基本概念以及基本原则。强制亲职教育是指对因监护失职或者监护失误导致被监护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侵害的监护人及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由司法机关强制其接受一定时间的关于监护义务履行、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教育。
接下来,杭州市检察院将与杭州市妇联携手,进一步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化工作的有序衔接,继而助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建立和完善。
编辑 | 何驭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