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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立新受贿案开庭!

临安检察 杭州检察 2021-04-27


3月18日,由临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机关党总支原专职副书记邱立新受贿一案,在临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区人大组织30余人旁听。



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邱立新在担任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综合前期部经理,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综合前期部经理,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工程部负责人,杭州青山湖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邱立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被告人邱立新作为党员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面对监管对象的行贿,未能坚守立场和底线,最终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希望党员干部能引以为戒,面对金钱的诱惑,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面对权力的考验,一定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辑 | 韩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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