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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的名义,为检察官“体检”

杭州检察 2021-10-06

5月11日上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市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工作和检察官履职监督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红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江成器等领导,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五检察部全体人员等30余人参加动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曾福明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江成器通报方案

根据方案,此次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是2018年以来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包括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制建设等情况。履职监督的对象是市检察院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2名,监督内容是市人大任命检察官以来的履职情况。


监督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坚持工作监督和个人履职监督相结合,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共分准备动员、调研走访、审议测评、落实整改四个阶段。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高度肯定人大常委会这项监督工作做得好并作表态发言

紧紧围绕重要窗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打造杭州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是加强检察工作的关键,积极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权合法性的必要体现,是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全力配合履职监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配合服务,确保监督活动顺利进行,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各部门要加强配合,被评议的检察官要以积极的心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监督。


紧紧围绕整改落实。一是即知即改,认真分析研究监督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反馈。二是建章立制,通过接受评议逐步完善各项制定和工作机制。三是抓好结合,把履职监督活动与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学党史”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着力提升队伍司法执法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红英讲话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对民事检察及检察官履职监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要求,是贯彻落实民法典的要求,是打造杭州一流营商环境的需要,是推动杭州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是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需要。


把握原则,明确要求。坚持依法监督,依法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对民事检察工作及检察官进行综合客观评价;坚持推动工作,通过履职监督助推问题解决。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领导,市检察院要统筹好被监督与日常办案工作的关系;注重监督实效,市人大常会将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监督;注重舆论宣传,发挥媒体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民主测评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履职监督,取得良好的效果。民事检察作为“四大检察”之一,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检察力量。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对民事检察工作及检察官开展履职监督,既是对民事检察工作的检阅,也是助推民事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将积极配合,确保监督工作顺利推进,并将以此监督作为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


供稿 | 第五检察部

摄影 | 陈智好

编辑 | 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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