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勤勉的背影 坚守的初心——追记“全国模范检察官”蒋春尧
《人民日报》7月5日报道
6月22日,蒋春尧生前办理的最后一案基本结案。半年多来,他所带过的办案团队延续其办案思路,成功突破案件难点,最大程度保障了案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遗憾的是,蒋春尧却再也看不到当事孩子的笑颜,一切都定格在了2021年深秋。2021年10月19日晚,生前任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的蒋春尧,因连续加班过度疲劳,突发急性昏迷,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时年56岁。
7月1日,在杭州举行的追授蒋春尧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蒋春尧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中共浙江省委追授蒋春尧“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抓住案件本质
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几年前,一名男子意外离世,法院判决其所在公司支付一笔抚恤金。然而,多年来,因死者家庭资金分配分歧,抚恤金始终未能到账。随后,死者妻子向杭州市检察院申诉,认为法院判决存在问题,想为女儿多争取抚恤金。
“接不接这起案件,考验的是承办人的态度。”谈起蒋春尧生前最后办理的这起未成年人检察民事抗诉监督案,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萍说,根据案件证据和相关法律,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检察院直接驳回申诉也并无不可。可时隔多年,死者的女儿已到了要入学的年纪。没有抚恤金,孩子怎么生活?她的未来怎么办?
“要抓住案件本质,如果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坚决要办!”蒋春尧认为,该案症结在于家庭内部矛盾久悬未决,致使近百万元抚恤金迟迟无法履行到位,已对死者幼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极大影响。
蒋春尧没有就案办案,此后半个多月时间里,他与死者亲属进行了数十次沟通。为争取抚恤金能早日履行到位,他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突破点,试图弥合申诉人家庭关系,最终就抚恤金形成了新的公证协议,为这起案件最终和解奠定了基础。
“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内心的良知。”在蒋春尧的同事眼里,这句他常挂在嘴边的话,正是他人生的写照。
2014年,蒋春尧在办案中发现存在医保“骗保”“空刷”套现等情况。“医保关系民生,医保金更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蒋春尧主动牵头办案,推动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建立打击骗取社保基金联动新机制,为杭州全市类案的统一规范办理发挥了关键作用。此后一年多时间,市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3件,超过前3年移送案件线索总数的2倍。
依法办理食药领域系列民生案件,他对危害群众“舌尖上安全”的犯罪嫉恶如仇;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他从不忽略追赃挽损,千方百计守护老百姓血汗钱;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痛点,他辗转奔走、多方协调,探索推动建立工作机制……扎根基层30年,蒋春尧始终秉持初心、为民司法,用心用情在经手的案件中努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对待案件不能马虎
必须慎之又慎
走进蒋春尧的办公室,办公桌上的工作笔记还夹着几张草稿纸,里面记录着一起网络犯罪案件的人物关系——像这样的工作笔记,他的书橱里还有几十本,有些边缘已经微微发黄。
“他的心思都放在了办案上。”关于蒋春尧办案的执著,杭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鹏对2018年的一起跨境赌博案仍记忆犹新。当时因涉案人数众多、取证困难,蒋春尧决定带队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李鹏清楚记得,时值闷热的盛夏,蒋春尧带队奔赴临安、淳安等区县看守所,连续7天提审37人,翻阅几箱侦查材料,最终梳理出了犯罪团伙之间的关联性证据。
从检30年以来,蒋春尧办理、指导各类案件2900余件,经手的案件无一错案。熟悉蒋春尧的人都说,他是在用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捍卫公平正义。
未成年人检察是蒋春尧生前负责的最后一个工作,他经常叮嘱同事,“对待案件不能马虎,特别是对那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必须慎之又慎。”在办理一起未成年在校生多次盗窃化妆品案中,蒋春尧细致审查事实证据后发现,该学生盗窃3次但未遂1次,涉案金额仅600元,情节显著轻微,且积极退赔、家庭监护条件良好,遂依法提出认定无罪的指导意见,并要求督促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2021年下半年,蒋春尧还指导办理了浙江省首例涉未成年人彩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使相关地区的儿童彩妆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徐萍说,蒋春尧从不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善于从监督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共性问题,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问题解决。近年来,他参与推动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被最高检推广,也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予以吸收。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官
就不能有功利心
如果不是整理遗物发现了献血证,蒋春尧20年来坚持献血的事,可能外人都不会知道。
“着意闻时不肯香,香在无心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桑涛是蒋春尧多年的同事。在桑涛眼里,蒋春尧为人和善、乐于助人,却淡泊名利,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默默坚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身边人,心甘情愿点燃自己、照亮他人。
在同事们的回忆中,蒋春尧总说,“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官,就不能有功利心”。
2013年,蒋春尧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平时就住在车库楼上的宿舍,条件比较艰苦。为此,单位想给他添置些家电,被他婉言谢绝。他常穿的一件黑外套,衣领和袖口都已磨破了。对此,杭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洪阁偶尔会说上他几句,可蒋春尧却笑着回答,“我是农村出来的,现在的生活是小时候想都不敢想的,已经非常知足了。”
蒋春尧对待自己十分“苛刻”,从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可在帮助年轻干警成长上却毫不吝啬气力。去年岗位练兵期间,作为领队教官的蒋春尧,连续两个月在浙江桐庐县、杭州市区跑。白天,他辅导学员复习备战,晚上又背着双肩包乘高铁返回单位处理工作。蒋春尧还常常手把手教导年轻干警各类业务,他所带领的部门里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行家里手、骨干人才,先后共有8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
虽然工作非常忙碌,蒋春尧却始终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他当初答应为我刻的印章,没想到再也没有机会刻了。”蒋春尧的妻子宋晓军说,他平日里不仅十分顾家,还喜欢刻章、写字、养花。蒋春尧办公室的窗台上至今还码放着一排他当初悉心照护的绿植,尽管他已离开大家大半年时间,同事们依然常来打理。像他在世一样,绿植一直绿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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