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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许哲丰:大江大河流域综合治理重在破解“协同难”

杭州检察
2024-10-22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实践没有止境,检察理论创新亦无止境。静夜冥思,捕捉灵感流光;以心作笔,共谱溢彩华章。“866学苑”专栏撷取全市理论研究之精品力作,以点及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图景。

大江大河流域综合治理

重在破解“协同难”

作  者

许哲丰

淳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本文发表于《检察日报》2024年6月13日第7版。



大江大河跨区域的流域综合治理,难在“协同”二字。近年来,浙江省淳安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用,积极助力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保护,以办案为切入口坚决推进江河湖泊流域治理,共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类刑事案件169件260人,制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建议142份,探索构建了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共建共享的生态保护共同体。


内外兼修

共建清水廊道“保护圈”


一是坚持内部整合。淳安县检察院成立浙江省首家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办案、同步审查,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实现生态类案件集中高效办理。比如,淳安县检察院从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中获取豹纹脂身鲶外逸线索,通过开展磋商和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清库查杀,有效防止了危害扩散。2023年12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二是坚持域内联盟。淳安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农业、环保等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统一涉渔、农、林、水等相关领域办案标准。2022年7月,淳安县检察院联合淳安县委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局及环保、林业、农业等12家单位成立千岛湖保护公益诉讼联盟,规范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衔接机制,共同开展“守护美丽河湖”“防治外来入侵生物”等专项监督行动。淳安县检察院推动建立的“法护生态”模式,成功入选杭州市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市级培育项目。


三是坚持跨域联动。淳安县检察院强化流域联保共治,促成浙皖两省三市七地检察机关签订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区检察协作实施意见,建立线索互递、案件联办等8个工作机制,开展护航打造清水廊道、协力共保用水安全等6项重点工作,开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比如,淳安县检察院联合相关检察机关办理跨区域违法运输、买卖天然气行政公益诉讼案,协同开展船舶拆解整治专项行动。


点面结合

构建三维立体监督体系


一是借力数字技术,织密生态保护网络。针对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面临的线索匮乏、碎片化监督、监督效率不高等难题,淳安县检察院与杭州市检察院共同开发“国土智护”场景应用项目,通过卫星遥感有效获取临时用地违法线索,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该场景应用项目入选浙江省检察院“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2”。淳安县检察院还依托“数字第一湖”“秀水卫士”等全域智治平台,建设开发生态检察模块,与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助力千岛湖“一支队伍管执法”大型湖泊治理提质增效。


二是借势“e站”网格,拓宽线索来源。“全域检察e站”是杭州市检察院打造的“线上+线下”“全域+分类”“检察+协同”“办案+宣传”“监督+治理”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下设枫桥式检察e站、营商环境检察e站、特定群体检察e站、共享检察e站四个模块。淳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全域检察e站”作用,在全县23个乡镇及所属村社实现枫桥式检察e站全覆盖,充实扩大公益志愿者和特约检察官助理队伍;通过群众转来线索办案51件,并以“全域检察e站”推动群众生活区周边汽修行业危废处置整改;建立“全域检察e站”中心站,定期组织联络员培训,开展涉生态类案件听证和普法教育活动,有效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三是借智人大监督,扩大建议转化深度。淳安县检察院联合县人大,在千岛湖镇、汾口片、威坪片、青溪片等七个县人大代表中心组代表联络中心站挂牌“全域检察e站”,借助人大代表力量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现场取证、磋商协调以及整改评价等工作环节,形成“双转化”闭环,高效推动检察建议的落实整改,着力打造“人大+检察”监督贯通协调实践范例。淳安县检察院、县人大共同开展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专项监督工作获新华社点赞。


知行合一

擦亮“民呼检为”工作成色


一是强化“理论研究+精品培育”。淳安县检察院组建生态环保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全市首家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的环千岛湖生态保护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探索实施“四检合一”综合履职模式;加大岗位练兵、挂职锻炼、学习培训、理论研究力度,努力办精办好每个案件,办理的8件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或省院、市院发布的典型案事例,3篇高质量理论研究论文在《中国检察官》《检察工作》等核心期刊发表,基地也入选全市五大优秀理论研究基地。


二是强化“务实履职+创新实践”。淳安县检察院全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成立金山渔湾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武强溪生态湿地公益诉讼保护基地,会同杭州市检察院设立杭州首个公益诉讼固碳增汇林基地,制定生态案件适用碳汇补偿办法,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据统计,淳安县检察院累计追缴生态补偿修复、环境污染治理及资源损失费用380余万元,联合相关部门增殖放流鱼苗100余万尾,督促复垦土地60余万平方米、补植复绿1.6万株。


三是强化“宣教协同+全民共治”。针对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频发问题,淳安县检察院召开现场听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案释法,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宣传生态检察工作成效,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推动全社会共护共建共享绿水青山。


供稿 | 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 | 方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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