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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下称“《指南》”)。

《指南》提出,针对车联网产业发展技术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道路交通管理行业应用需求,分阶段建立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的建设目标:

到2022年底,完成基础性技术研究,制修订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等领域重点标准20项以上,为开展车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撑;

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环境下车辆智能管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重点标准60项以上。

《指南》中提出三项基本原则:


01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

加强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基于《国家车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合理规划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结构,满足车联网产业发展需求及车联网环境下车辆管理需要,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02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

强化以车联网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服务公安机关交通治理能力、服务群众能力跨越式发展,提升车辆智能管理标准化水平,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力度,提高标准化效益。


03


三是坚持实战引领

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的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以保障车联网技术落地应用为着力点,以提升车辆智能管理能力为落脚点,优先制修订保障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等工作的相关标准。

《指南》显示,针对上道路行驶智能网联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基于车联网信息技术进行违法取证、执法,涉及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基于新技术开展车辆检验、检验鉴定等事故处理工作,主要包括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仿真技术规范、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调查规范等标准等。通过建立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管理运行监管平台,还可以对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开展实时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交通强国建设步伐,现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印发给你们,请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工信部联科〔2017〕332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工信部联科〔2018〕109号)配套使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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