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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达家事评论】为子女投保,离婚后保费谁来承担?

2016-05-12 高明月/王聪 婚姻家庭与资本市场

1案件背景


【法院案号】(2015)徐民一(民)初字第9313号


原告顾某某与被告陈某甲于2012年11月登记结婚,2014年生育一子陈某某。后因感情破裂,顾某某于2105年11月起诉陈某甲离婚。原被告双方对于子女抚养及相关财产分割基本达成一致,唯独对一份保单的处理产生了争议。


该保单系原告顾某某于2015年3月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子陈某某,身故受益人为原告顾某某。投保主险为平安鑫盛终身寿险,主险保费为每年1,520元,附加长险保费为每年500元,交费年限均为20年,附加一年期短险保费为104元。合同于2015年3月29日生效。


原告顾某某认为,其为儿子投保所交保费应由被告承担一半(将相应金额补偿给原告)。另外,原告认为,虽然双方即将离婚,但该保单系为儿子投保,被告作为父亲,就该保单后续保险费,也应当承担一半。


2法院审理


争议焦点1.被告是否应该补付已经支付的保费?

法院观点:对于2015年3月支付的保费,因原、被告尚在婚姻存续期间,且还未分居,所缴纳保费的钱款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鉴于此,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补偿保费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被告无需向原告补偿保费。


争议焦点2.离婚后双方是否应该各半承担保险费?

法院观点:原告购买的保险,虽然被保险人为陈某某,但保险费不属于抚养费范畴,原告该份保险合同今后是否履行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量力而行,被告也无需分摊该保险费。



3案例评论


父母为子女所投保单,离婚时是否要分割?怎么分割?本公众号“保险与传承”系列文章中已有涉及,在《为子女所投保单,离婚时分不分》这篇文章里,我们介绍了一个案例。在该案例中,法院把为子女所投保单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最终也予以了分割,并判决持有保单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了保单折价款。


与前一篇文章中案例不同的是,双方对投保行为并无异议,但对保费(含将来保费)的承担有不同的意见。本案例中,法院的观点很明确,投保保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投保行为视为夫妻共同行为,因此夫妻之间无需互相补偿。对于未来即将产生的保费,不属于抚养费、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判决非持有保单的一方无需分摊将来可能产生的保险费。


比较两个案例,当事人诉求不同,法院应对的角度和思路也不同。但这两个案例都有共同的特点:


1、维持保单效力的原则:两个案例中,法院倾向于判决原投保人继续持有保单。一般情况下,除非当事人自己愿意退保,否则法院是不会因为离婚要求分割就责令当事人退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纽带不会因为投保人自身的离婚而被强行打破。


2、保单具有财产属性:前一个案例中,法院判决分割了保单的现金价值。在本案中,保单投保人未变更,离婚后的保费也由原投保人继续承担,另一方无需支付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保费。这个观点类似于按揭贷款房屋的分割,拿到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对方无需补偿。


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夫妻若有意为子女投保的寿险保单,如果需要长期交费的,投保人一定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长期规划、量力而行。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趸交的方式,一次性交清保费。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因夫妻离婚可能会导致后续保费缴纳困难。譬如本案例,因为顾某某离婚后无权要求对方分摊儿子的保费,自己又无力独自承担保费,最终只能选择退保,不免让人遗憾。






保险知识:

关于寿险

       案件涉及的保单是寿险产品。人寿保险是一种将人的生命作为标的,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当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寿险具有现金价值,保单期限较长,对市场利率敏感性较强,保险金定额给付,并且具有保障、储蓄和投资多种功能。


       寿险的种类及其具有的财产权利主要如下图所示:

分类

名称

财产权利





传统保障型寿险

定期寿险

变更投保人、受益人的权利,保险合同解除权,保险金给付请求权

终身寿险

变更投保人、受益人的权利,保险合同解除权,现金价值给付请求权,保单质押贷款权,保单贴现权,保险金给付请求权

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

变更投保人、受益人的权利,保险合同解除权,现金价值给付请求权,保单质押贷款权,保险金给付请求权



创新型寿险产品

变额寿险

变更投保人、受益人的权利,保险合同解除权,现金价值给付请求权,保单质押贷款权,一般账户现金价值给付请求权,分离账户现金价值给付请求权,保单贴现权,投资收益权,保险金给付请求权

万能寿险

变额万能寿险

分红型寿险产品

分红型寿险

与前两类比多了分红权


本案中,原告购买的即表格中的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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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申达家事律师团队

保险与传承1:离婚案件中保单分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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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传承3:为子女所投保单,离婚时分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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