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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富贷”“蜜蜂聚财”P2P平台实控人被批捕!
拱墅检察依法批捕“商富贷”“蜜蜂聚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名犯罪嫌疑人
近日,本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初,林某某先后成立杭州商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商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金融机关准入许可的前提下,以口口相传、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对外宣传车辆抵押贷款理财等项目,通过“商富贷”“蜜蜂聚财”平台和线下签订合同等方式,承诺返还本金和年化10%至12%的高利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 | 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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