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版”企业复工操作手册》(点击查看)出炉之后,很多读者留言咨询不少细节问题。
记者将大家特别关心的10个问题捋一捋,跑了好几个部门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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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是在温州上班的丽水人。听说温州已经有企业复工了,是所有企业都复工了吗?
A:
根据温州市相关规定,总体上围绕“2月17日24时”这个关键时间节点,企业复工复产主要分为三个时间阶段:
第一个阶段,2月17日24时前,“四类”重点企业可立即复工。四类企业指全市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生产企业、转产企业和配套企业,在确保防疫措施严格到位的基础上,可立即复工。
第二个阶段,2月17日24时后,“白名单”企业优先复工。所谓的“白名单”企业分两类,第一类是重点出口企业、上市企业、雄鹰型培育企业、领军型企业、高成长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第二类是重点商贸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建筑企业和重点工程、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其他行业重点企业。具体清单由属地政府及管委会确定。
列入“白名单”的企业中,使用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温员工、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企业,优先全面复工;基本达到员工条件、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企业可以优先部分复工。
第三个阶段,2月22日24时之后,除“四类”企业和“白名单”企业之外,其它企业视疫情形势并按照管理水平、疫情防控能力有序复工。对用工总量大、员工主要来自省外市外、生产场所和管理水平较差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严格把握企业复工标准,确保防疫措施到位后方可复工。
所有企业必须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复工。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疫情严重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视情况推迟复工时间,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所以,对于准备返温工作的人员而言,首先建议在出发前和所在地的社区(村)了解情况,并听从单位的复工安排,有序复工。
2
Q:
我们企业有大笔的订单在等着,很想复工生产了,请问该如何申请复工?
A:
企业复工需要到所在地备案。
1、规(限)上企业、用工人员来自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所有企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程,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县(市、区)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
2、其余企业由乡镇(街道)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
各乡镇(街道)将提早公布企业备案资料报送途径,方便企业利用网络等途径进行备案,备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企业申请时要提供复工申报表、复工防控方案、承诺书和拟返岗员工表等相关材料。
3
Q:
我是瓯海的一家小微企业主,复工之前我们要做好哪些准备?
A:
企业要这样做:
向属地乡镇(街道)签订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定复工防控方案到位;
进行员工 “一人一档”健康状况登记;
自行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防疫物资,落实疫情防控管控专管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临时隔离室;对生产经营场所内车间、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并做好复工前安全检查。
4
Q: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之前在鹿城区租房居住,现在公司准备复工了,我能回温州吗?需要在家隔离14天吗?
A:
目前,温州对企业拟返岗员工实行“三色管理”。
红色人员: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原则上进行劝返、不得返温;若必须来温,一律严格实行集中隔离14天。
黄色人员:对来自中、低风险区域的员工,按照来前有准备、途中有秩序、来后有制度的要求,结合员工健康档案,返工前了解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有无过去14天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排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情况。对于以上类型黄色人员,原则上要求实施居家隔离14天;但企业员工健康档案齐全、每日体温测量正常等,可适当减少居家隔离天数,但隔离天数不少于7天。
绿色人员:对于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温员工,无过去14天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排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情况,严格实行居家隔离措施的,可免除返岗前隔离措施。
5
Q:
很多地方的高速出口都封了,温州也这样吗?外地车能进吗?
A:
目前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温州市内外交通尚未全面恢复。在交通管制期间,企业获准复工后,可及时通过钉钉、微信、短信等方式,将获准的企业复工审批表以及“一人一档”健康状况登记表反馈给返岗员工,返岗员工凭身份证、企业复工备案表、健康登记表等有效证明或其它验证码,各交通卡口予以正常通行。
同时,温州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包车用于员工通勤。对市外员工返温来源地相对集中、具备包车条件的,鼓励采用包车运输。包车返回员工等车前、抵达后均需统一测量体温。对企业以包车形式返工的,按照“你来温州,我出路费”模式按政府、企业2:1比例共同分担解决返工路费。
6
Q:
企业复工后会不会做好防控措施,让我们返岗员工安心?
A:
企业复工后,建议强化多方面卫生防控管理。如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
企业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7
Q:
我们工厂延迟复工,这期间的工资还会算给我们吗?
A: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工资。为帮扶企业,温州已重点设立2亿元稳岗专项资金,对为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留岗留薪”的企业予以补助。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可返还1至3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月返还标准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对因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8
Q:
我们单位有食堂,吃饭时会不会因为人员聚集出问题,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A:
单位食堂是典型的人员聚集场所,出现集聚性疫情的风险不得不防。疫情防控期间,就餐人员每餐进入食堂前,都应自觉接受体温测量。
单位食堂用餐尽量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
对在食堂堂食的就餐人员,尽量放宽人员间的用餐座位间隔,建议就餐间隔1米以上。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鼓励就餐人员打包外出就餐,降低食堂的人群聚集密度。
有条件的单位应采取定点分时供餐制,对集中用餐人群采取人流管控,尽量疏散至不同食堂或错时安排人员用餐。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所在单位要暂停其工作,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禽肉类食品要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生产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
9
Q:
准备回温州复工了,打算自己开伙做饭,不知道现在去菜场买菜,要不要带什么证件?
A:
疫情期,农贸市场作为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地方,其安全、稳定更显重要。温州全市农贸市场实施“五个一律”防控举措,进菜市场必须戴口罩、测量体温,不少地区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实施进场登记等联防联控举措。
目前部分菜市场设置疫情监控信息采集登记系统,升级农贸市场科学防疫。市民进入菜市场前,须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二维码登录,并在系统内输入姓名和手机号码,确定后跳出提示完成界面,出示该界面给工作人员查看后即可进场购物。该程序实行一次登记,自动存储功能,市民只用第一次登记,之后再扫码,便可以自动跳出个人信息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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