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方案公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今天公布。
一、考试安排
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报考有外语口语考试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听力测试内容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按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拟参照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时间设置。其中,物理和历史考试时间拟安排在6月8日9:00至10:15进行,化学拟安排在6月9日8:30至9:45进行,地理拟安排在6月9日11:00至12:15进行,思想政治拟安排在6月9日14:30至15:45进行,生物拟安排在6月9日17:00至18:15进行。
二、成绩组成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
三、计划编制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每类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列编制,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计划。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
四、录取办法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开划线、按类分批次分开投档。招生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本科批次招生原则上实施“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实施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本科院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本科专业的科目要求设置若干院校专业组,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方可填报。
(一)普通类
普通类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录取按3个批次依次进行。按照普通类本科、专科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划定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专科录取控制线和特殊类型录取参考线。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征求志愿设置8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第一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执行,或按专门规定比例投档。参考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以下各批次相应投档模式的投档比例相同)。
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普通本科批之前,进行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相关特殊类型项目招生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按特殊类型项目要求进行投档录取。其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设1次征求志愿。
2、本科批。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3、高职(专科)批。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二)艺术类
艺术类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按照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满分成绩的适当比例划定艺术类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录取控制线。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和专业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仅对我省有公布分省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征求。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符合投档条件考生全部投档的录取模式。
2、本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录取,省考阶段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院校专业,校考阶段为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3、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三)体育类
体育类录取分为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按照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线和体育类专业统考满分成绩的适当比例划定体育类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录取控制线。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为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考生体育类综合分实行平行投档的录取模式。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体育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体育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文稿|郑晓航
编辑|翁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