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问题:风险、价值、管理
标题 | 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问题:风险、价值、管理
作者 | 王冬生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应反思和总结以下三个问题:是否有效控制了税务风险,是否充分创造了税务价值,如何改进企业税务管理。因为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就是三句话:控制税务风险、创造税务价值、改进企业管理。尤其是有大量下属企业的集团公司,更应从以上三个角度,抽查下属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避免年复一年地原地踏步。本文包括以下问题:
一、 是否有效控制所得税风险
(一) 少确认应税收入
(二) 多扣除成本费用
(三) 享受不应享受的优惠
二、 是否充分创造税务价值
(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 并购重组
(三) 集团资金管理
(四) 融资工具的设计和投资
三、如何改进税务管理
(一) 导致问题的原因
(二) 改进税务管理的措施
一
是否有效控制所得税风险
对企业而言,经营过程中,面对各种风险,在诸多风险中,最常见、最多发的,应该是税务风险。因为各种经营活动,都与税收有关,每个月都要做纳税申报,税局也有专门的机构,分析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的各种风险,集中体现在少缴了应纳税额。导致少缴税额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三个:
(一)少确认应税收入
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原因,第一个是少确认应税收入。对税法遵从意识相对较高的企业而言,少确认应税收入,不是因为故意隐瞒收入,多是以下三个原因:资产无偿划转、资金无偿使用、劳务无偿提供。
资产无偿划转,或者是股权的无偿划转,或者是非股权资产的无偿划转,一般发生在同一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
资金无偿使用,常见于集团公司将资金无偿让下属企业使用,也有无偿集中下属企业资金的情况。有时也不是绝对的无偿,但是低于银行存贷款利率。
劳务无偿提供,一般是同时设立有多家公司,但是只有一家公司有正式员工,这些员工也负责其他企业的财务、人事、法务等经营活动。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是用企业管理代替税务管理。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因为都是一个集团内部单位,左口袋与右口袋的关系,所以不分彼此。但是,从税务管理的角度看,只要是办理了税务登记,
哪怕是分公司,也是一个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如果有法人地位,就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而纳税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必须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该作价作价,该收费收费,税法讲究“亲兄弟明算账”,不认可“无偿”,对纳税人之间上述“无偿”行为,也要视同销售,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认资产划出方、资金提供方、劳务提供方的收入,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接收方而言,还有被认为有“接受捐赠收入”征收所得税的风险。
(二)多扣除成本费用
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第二个原因是多扣除成本费用。理解成本费用的扣除,有两个角度:一是扣除的类型,二是扣除的条件。
1、扣除的类型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分为三种情况:全额扣除、限额扣除、不许扣除。
全额扣除是指扣除不受限制,凡是会计上扣除的,税法上允许扣除。限额扣除,是指会计上扣除的,税法上限定比例或额度扣除,比较常见的如广告费、捐赠支出的扣除,国有企业工资的扣除等。不许扣除是指会计上扣除,但税法认为与应税收入没有直接关系,不能在税前扣除,常见的如央企给离退休人员的补助等。
2、扣除的条件
扣除的条件,一般是三个:一是与应税收入直接相关;二是实际发生;三是有扣除凭证。只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税前扣除。
与应税收入直接相关,是扣除的必要条件。实际发生是指实际支付,也就是“钱”必须实际花出去,按照权责发生制预提的费用,不是实际发生。扣除凭证是指证明有关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总局在关于税款扣除凭证的2018年公告第28号中,有详细的规定。
不该扣除的,扣除了,该限额扣除的,全额扣除了,都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
(三)享受不应享受的优惠
任何一个税种,都是征税与免税的统一,税法在规定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同时,也规定纳税人减免税的权利。在现行税种中,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可以说是最多的。但是,任何税收优惠都是有条件的,优惠的条件,差一点,都不能享受优惠。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尽管证书有效期是三年,但是有关条件,比如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研发人员占员工的比例,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例等条件,必须每年满足,只要有一条不符合规定,就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待遇。曾有企业因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被税局补征10%企业所得税,原因当年有股权转让收入,如果计入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比例就不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汇算清缴结束后,不应再出现被补税罚款的情况。
二
是否充分创造税务价值
所谓创造税务价值,就是充分享受所得税优惠。对纳税人而言,依法纳税,是依法治税,依法不纳税,依法减免税,也是依法治税。
从税收优惠的目的看,纳税人越是享受优惠政策,越是实现了政策的目标,形成征纳双方之间的良性互动。任何税收优惠政策,都是为实现某种目的,体现某种导向,比如允许残疾人工资加计100%扣除,目的就是为了鼓励企业招收残疾人,解决残疾人就业困难。即使企业为了节税目的,招收残疾人,也值得鼓励。
对纳税人而言,创造税务价值的机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除税法列举的个别行业不得加计扣除外,大量的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
(二)并购重组
目前的并购重组优惠政策,涵盖了所有重组类型,在研究重组方案的过程中,如果认真考虑税收优惠,有可能降低重组的税收负担。
(三)集团资金管理
目前许多大型企业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通过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设计,合同的签订,利率的考量,发票的开具等方式,也可以降低整个集团资金管理的税收负担。
(四)融资工具的设计和投资
许多金融企业通过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在设计融资工具时,应充分考虑自己和投资方的税收负担,以此作为定价的参考。比如发行永续债,支付给投资者的收益,到底是股息还是利息,需要事前确定。如果是利息,发行方可以税前扣除,投资方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如果是股息,发行方不能税前扣除,投资方可以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最应该避免的,就是发行方被作为股息,投资方却被作为利息。所以,发行方在设计金融工具,投资方在投资金融工具时,都应认真考虑税收问题,正确估计风险和收益。
汇算清缴结束后,应检查下属是否充分享受了优惠政策。
三
如何改进税务管理
税收出了问题是结果,导致结果的原因,往往是管理或员工素质出了问题。应该通过对各种涉税问题原因的分析,改进税务管理,通过改进管理,控制税务风险,创造税务价值。
(一)导致问题的原因
出现税务问题的原因,一般是以下几个:
1、观念原因
观念的原因,又可以分为以下几个:
(1)用企业管理代理税务管理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都是一个集团,都是100%控股,所以存在大量无偿行为,但是税务管理不认可无偿,两者的矛盾,导致出现风险。
(2)用情和理代替税法
许多做法,于情合情,于理合理,但可能不合法,处理税收问题,还是靠税法。
(3)用关系代替税法
不少人的观念,还停留在若干年之前,认为出了问题,可以通过找关系摆平。尽管现在关系还有作用,但是关系发挥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小。一是因为税局征管手段的完善,许多事都通过系统,改系统比较难。二是管理方式的调整,稽查中的重大案件,都上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一个人说了算的事,越来越少。
2、管理原因
管理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业务、财务、税务三脱节
业务决定税务,税务反作用业务,业务与税务紧密关联。不少企业出现税务问题的原因,是业务、财务、税务脱节,在研究业务时,不考虑税收因素,导致不是少缴税,就是多缴税。
(2)组织原因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最复杂、最多变的,就是税法,不少企业没有专职的税务岗位和税务人员,导致无法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3)手段原因
现代企业管理需要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尽管很多企业信息化的系统已经非常健全,但缺乏专门针对税务管理的系统,尤其是税务风险分析系统。开发有效的税务系统,需要税务专业人员和软件开发人员密切合作,只靠软件开发人员,很难开发出有效的软件。
3、素质原因
再健全的制度,再完善的手段,也离不开高素质、高度责任感的专业人才。
(二)改进税务管理的措施
针对汇算清缴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税务管理制度:
1、制度建设
一定要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有制度不一定解决全部问题,但是没有制度,风险是敞口的。如果没有制度,作为上级企业,缺乏履行管理职能的抓手,无法有效实施管理。一定要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如《税务风险管理基本制度》、《重大决策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纳税申报流程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
2、手段建设
制度的落实,需要有必要的手段,如可以有效进行税务风险分析的信息化系统,作为平时处理税收问题指引的操作手册等。
3、组织建设
事都是人做的,一定要有专职的岗位,有稳定的人员,才可以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总之,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只有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努力改进问题,才有可能实现进步,而不是原地踏步,年复一年地累积风险。
作者介绍
王冬生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主管合伙人。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专家导师、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
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实践,曾先后供职于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8年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9年。在财政部工作期间,先后负责过营业税、增值税、出口退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的税政工作。在北京毕马威税务部工作期间,任税务总监,负责税法及其它法规的研究及培训工作,为同事提供疑难问题的咨询和重大客户服务方案的设计工作,同时负责市场开发和与税务总局、财政部等政府部门的联系工作。
电子邮箱:wangdongsheng@cstcta.com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018年度成为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由一批热爱税务专业服务,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立志打造国内领先的专业税务服务供应商的资深专业人士创办。智方圆,智是中国智慧,方是遵循税法,圆是圆润通达。北京智方圆旨在严格遵循税法的基础上,协助客户智慧地制定各方都可以接受的税务解决方案,不走极端,既不激进,也不保守,既能被税务机关接受,也能充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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