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稽查:聚焦八大行业领域 重点查处五大行为
税务总局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要求:
以税收风险为导向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针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有序开展随机抽查,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护守法诚信经营,维护经济税收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围绕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切,针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废旧物资收购利用、大宗商品(如煤炭、钢材、电解铜、黄金)购销、营利性教育机构、医疗美容、直播平台、中介机构、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虚开(及接受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二是坚持风险导向。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针对上述重点领域,强化税收大数据风险分析,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坚持“无风险不进户”,防止任意执法,未发现明显税收违法疑点和线索的,一般不确定为检查对象,着力引导纳税遵从。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税务系统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的方式方法,探索形成个案解剖式调研检查、组织行业自查、实施重点检查的稽查治理模式,切实整顿规范重点领域税收秩序。认真做好查补税款的组织入库工作,提升稽查执法效果。坚持执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深化联合监管。积极参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形成税收共治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税务、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联合打击虚开骗税部际协作机制,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税警协作,实行税警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增强打击力度,彰显税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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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有关情况讲解“在线访谈。 详情>>>
今年税务部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7月1日前使80%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前100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将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在2021年逐步推进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整合试点。电子专票方面,将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逐步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详情>>>
《通知》明确,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3月29日,国新办举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措施。
一是部门协作推进改革。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
二是社会协同相向发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
三是司法支持保驾护航,健全做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税警双方常态化联合办案。
四是国际合作互惠共赢,强化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
中办、国办3月24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三十条举措。 详情>>>
《意见》要求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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