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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啡能治疗「心源性哮喘」,也能治疗「支气管哮喘」吗?
丁香园站友 @三小国 也补充道:
吗啡用于治疗心源性哮喘是因为:①扩张外周血管、降低外周阻力、减轻心脏负荷,有利于消除肺水肿;②镇静作用消除不良情绪,减轻心脏负荷;③降低呼吸中枢对 CO2 的敏感性,使喘息得以缓解。
相对的吗啡禁用于支气管哮喘是因为:其抑制了呼吸中枢,且能兴奋支气管平滑肌,使呼吸更为困难,故禁用于支气管哮喘。
所以抢救患者时,用对了吗啡,很好,用错了,就是「催命毒药」。
吗啡是镇痛的良药,其何时变为「禁药」?
吗啡——「镇痛蜜糖,梗阻毒药」
吗啡为阿片受体激动剂,具有强大的镇痛作用,可以说对一切疼痛均有效;除镇痛外,尚有镇静、镇吐、镇咳,扩张外周血管等作用。
良药:适用于其他镇痛药无效的急性锐痛,如严重创伤、战伤、烧伤、晚期癌症等疼痛。
禁药:对于痉挛性或某些单纯性肠梗阻的患者。 吗啡的强效镇痛作用,可能会掩盖肠梗阻的腹痛等症状,影响临床做出正确的诊断。另一方面吗啡具有抑制胃肠道平滑肌蠕动,诱发便秘等作用,这些都会加重肠梗阻的症状。因此对于痉挛性或某些单纯性肠梗阻患者,禁用吗啡。可考虑使用阿托品类解痉药物缓解疼痛。
另外,吗啡具有成瘾性,也是临床医生在使用吗啡的时候特别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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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紫欣
责任编辑:虞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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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与正文配图:丁香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