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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一审宣判,究竟是“司机倒霉”还是“姑娘倒霉”?

邓思远 传媒头条 2022-05-09
来源丨传媒圈-传媒头条原创
作者丨邓思远


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此时,距离车某某因跳车抢救无效去世正好9个月。

 

 

起底案件始末

 

今年2月6日,车某某因为搬家预定了一辆货拉拉,费用是39元,仅为货物运输费用,平台补贴司机12元。

 

接单的周某春在晚上8点半左右到达,并询问车某某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车某某拒绝了。

 

一个女孩的搬家速度有限,车某某上上下下,共搬运了15次。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某,并告知车某某,平台规定司机等待超过40分钟将会产生额外费用,车某某没有理会。

 


9点14分搬家结束,车某某坐上副驾驶一同前往目的地。周某春为节省时间更改了路线。车某某多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未予理睬。车某某随后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周某春未予禁止。车某某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拨打120,随后拨打110报警。

 

当120救护车抵达事发现场时,车莎莎已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随后被紧急送往湖南航天医院进行抢救,进行两次开颅手术。最终,车莎莎于2月10日因抢救无效去世。

 

2月8日货拉拉成立了专项小组积极负责此事,9日与家属取得联系,11日与家属首次见面沟通善后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23日上午10点,货拉拉与车某某家属进行第二次当面沟通。3月10日,货拉拉上线搬家及跟车订单行程录音功能。

 

而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月23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随着事情的逐步发酵,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周某春,也让网上出现了“舆论绑架司法”的声音。

 

“司机倒霉”还是“姑娘倒霉”?

 

从2月21日,“23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的新闻在网络传播并引发大量关注,到9月10日该案开庭审理,网友们对于此案的争论从未停下。

 


有网友认为,跳车是姑娘自己作出的选择,司机作为一个底层劳动者太无辜,并给出近似案件作比对。

 


也有网友认为,货车上没有录音录像设备,车上的经过都是周某春的一家之词。而在事发前6分钟,车某某还在微信群里留了言,在这6分钟的时间里,司机一定是作出了某些举动,才会让孑然一人的车某某心生恐惧,选择了下下策。

 

 

也有网友认为司机当罚,但应从轻。众多网友各执一词,都想知道法院究竟该如何判决。


与此同时,周某春的妻子也很焦急。周某春一家有八口,四个老人两个小孩都住在一起。原先家庭支出都是周某春扛着,现在重担全部压在一个周某春的妻子身上。周某春的妻子也一直相信周某春无罪:“我始终相信我老公,我知道他为人。”

 

9月10日上午9时许,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货拉拉司机周某春过失致人死亡案,庭审中周某春道歉认罪认罚,下午将继续开庭。庭审焦点为是否构罪、是否罪轻、是否无罪。

 

网络舆论和法制公正

 

在“2·6长沙女子跳车事件”之前,我国也有不少充满争议的案件。

 

最广为人知的当属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早晨,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予以否认。

 

之后,案件的争议点便是双方是否产生过碰撞。

 

彭宇在第二次庭审时承认“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否认是与老太太相撞。第三次开庭中,原告方提供了一份主要内容为彭宇陈述两人相撞情况的笔录照片,虽然这份笔录因警方失误丢失客观上无法提供原件,但也得到了当时做笔录的警官的确认。而多年后,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

 

然而此案的法官王浩却被曝出“如果不是你撞的,那你为什么要去扶呢”的惊人发言,加上媒体几乎是“一边倒”的报道,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彭宇是“做好事却惨遭诬陷”,彭宇还因此获得首届“搀扶老人奖”委屈奖,得到了特别奖奖金2万元。

 

“彭宇案”发酵后产生的负面效应,让彼时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情况层出不穷。

 


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小悦悦遭受两车碾压后,7分钟内,18名路人视而不见,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此事引发不少人深思,让人们重新审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2016年4月14日,于欢因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一审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处以无期徒刑,原告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然而当时的舆情都支持于欢,认为于欢因母亲被辱奋起反抗,属于正当防卫。最终,二审判决于欢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尽管该案件的主审法官表示,通过二审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国法、人情,最终依法作出裁判。可从无期徒刑到5年有期徒刑,如此跨度,让一部分人认为舆情能够左右法律。

 

此次“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审判不予公开,每个现场直播画面都是在法院外静静地站着,可网络上却并非风平浪静。

 


愿法院的判决能够平息争议,也愿该事件中不幸逝世的女孩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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