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稼轩讲座 | 律师如何与法官有效沟通

刘攀 稼轩律师
2024-08-28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哎~哎~哎~好好的天怎么说风就是雨呢~又冷又困又临近周末~下雨天干点什么好呢?(内心OS:只要不是工作什么都好


“稼轩学院有讲座啊,你要不要去?”

“谁讲啊?”

“景帅啊,啊不,景律师呀。”

“哇!我先去占座,你帮我把保温杯带上,记得加几颗枸杞。”

“……你还没问讲什么呢啊喂。”

咳咳咳,到底是谁让小伙伴们把养生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可以假手于人呢???



这里就要好好介绍下我们今天的卡司了,景帅,啊不,景安律师,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位有颜有言的资深老律师。(没有说年龄大的意思, 这里的“老”仅指代资历!论颜值,依然是能打能抗没再怕的(✿◡‿◡)认真脸~)可谓一课难求,据说翟院长约了好几个月终于约到今天这一课!好啦好啦,时间到了,开讲!



今天景律师带来的分享课题是“如何与法官进行有效沟通”。律师,是一个桥梁,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沟通,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进行沟通,在真相与证据之间进行沟通,在法律与事实之间进行沟通,而其自身与当事人、法官、真相、证据、法律、事实又时刻都在沟通着。


著名国际律师查德里塞克哈里.阿亚说过这样的一段话,在梵语中有这么一句话,说是一个人如果具有梵语中以“V”打头的五种东西,他就会变得很伟大。这五种东西就是外表端庄、个性、语言能力、学识及谦卑。一个律师必须具有上述这些品质,而且在这一领域中,如果他想获得成功并达到职业的顶峰,那么,他就必须更多地具备这些品质。


从这段话我们就可以看出来,语言能力,即我们所讲的沟通能力是成为律师的入门级条件,也是成为资深专业律师高速云梯。一个律师能否与法官进行高效沟通,不但影响律师在法官眼里的专业性定位,甚至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审判结果。说到这里,有些小伙伴可能会觉得害怕了,兹事体大,不可不用心呀,可是我用心了呀,可是我还是被法官训了,我是不是不适合这一行。不要着急怀疑人生嘛,大咖也有小白期呀,景律师开篇就跟我们分享了他执业初期的一个小花絮,取得执业证后景律师兴高采烈地去跟指导老师报喜,却被指导老师语重心长地劝诫“你的性格不适合做律师,因为律师需要学会八面玲珑,而你话不多。”


然而,故事并没有就这样结束(当然没有结束,不然今天谁讲课!)景律师坚持选择了他所热爱的职业,并坚持热爱他所选择的职业,热爱与坚持,带着景律师成为今天的景老师,今天景老师带着热爱与坚持跟我们分享他的宝贵经验。


“都是坚持与热爱,为什么人家坚持成了对职业充满热情的大律师,而我坚持成了被法官热爱训斥的小白呢?”


现代管理之父德鲁克说过,一个人必须知道该说什么,一个人必须知道什么时候说,一个人必须知道对谁说,一个人必须知道怎么说。这句话已经很好地诠释了我们沟通需要的所有技巧,emmm,还是参不透?那我们看看景律师怎么说。(敲黑板,重点来了。)



第一,律师不需要刻意亲近法官,只需要亲近事实和法律。整个诉讼过程就是原、被告向法官展示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过程,作为代理律师,除了熟悉相关法律,还必须充分了解事实。律师如果可以提前做好相关案例及证据搜集、整理工作,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律师也必然会给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律师并不需要和法官很熟,只需要和法律事实很熟,因为法官与法律也很熟。


第二,律师的专业素养,业务技能是法官对律师得以尊重的基石。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不需要刻意回避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仅关注对己方有利益的证据和事实,反而容易让对方抓住并攻击对己方不利的薄弱点。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律师对事实和证据材料的熟悉和庭审中的客观全面陈述,会加强法官对律师的信赖度。


第三,注重职业形象,内外兼修,语言文字表达言简意赅,切忌冗杂。良好的职业形象与语言功底能够体现律师的自信与职业优越感,从而给法官留下较好的印象。言辞要做到“有法度、有强度、有亮度、有响度”。此外,律师还应有风度,言之有理,进退有度。


第四,法官对你的不友好一定是有原因的,但律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得理也要让人。法官也是普通人,也会有自己的情绪,律师要善于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到工作状态之中,尽可能避免与法官发生语言和行为上的激烈冲突,不得理时就要虚心接受法官的意见,得理时要学会给法官台阶。因为律师与法官产生冲突,最终为该笔恩怨买单的人很可能是当事人,而这对当事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第五,与法官沟通无效时,律师要善于变换角度寻求解决途径。沟通的方式和途径有很多种,律师不可知难而退,要学会多渠道与法官反复进行沟通,择优选择能够使我们观点被法官接受的途径。


第六,尊重和理解法官,诚恳地帮助法官解决困扰问题。现在法官的办案压力都很大,难免有情绪管理不当的时候,律师对法官的问话不能太过敏感,一些小疏忽与小细节需要法官与律师的相互理解和包容。


第七,敢于纠正法官的错误做法和错误认识。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法官的确出现了不当的做法,律师也无须听之任之,可以适时地以适当的方式对法官予以纠正,虽然职业不同,但都是法律的践行者,真心纠错,法官也会虚心接受。


以上就是本次分享的所有重点,最后景律师还对实习律师们提出了一点小期许:稼轩是大所,要彰显大所风范,时刻维护稼轩的整体形象,遵纪守法,与法官保持正常的健康的工作关系或朋友关系,相信在“稼”人的努力下,稼轩所未来会更加美好,也更受尊重。


本次分享到此结束(此处应该有掌声~)

 

编辑 | 稼轩文编社


 __END__



推荐阅读:

1.职务侵占?“经纪人”犯下的是何等滔天之罪?

2.官宣——稼轩律师出征“西马”

3.我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及港澳台人员在陕就业规定


*本文顶部所使用配图已签署公众领域贡献宣告(Creative Commons Zero)。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稼轩律师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